关于对2023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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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5号)文件要求,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2.项目类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8个乡镇

二、实施内容

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四轮拖拉机22台、旋耕机8台、马铃薯播种机2台、马铃薯收获机3台、双垄覆膜机1台、深松机1台、农用三轮车13辆、除草机6台、背负式汽油割草机21把、液压翻转犁7台、叉车4辆、农药喷洒机4台、铺膜点籽一体机3台、电动高枝锯20把。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科学化运营,引领带动土地流转,防止土地撂荒,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辐射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提升联农带农效果,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等方式,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5号)文件要求,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2.项目类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8个乡镇

二、实施内容

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四轮拖拉机22台、旋耕机8台、马铃薯播种机2台、马铃薯收获机3台、双垄覆膜机1台、深松机1台、农用三轮车13辆、除草机6台、背负式汽油割草机21把、液压翻转犁7台、叉车4辆、农药喷洒机4台、铺膜点籽一体机3台、电动高枝锯20把。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科学化运营,引领带动土地流转,防止土地撂荒,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辐射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提升联农带农效果,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等方式,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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