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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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阳谷 (略) 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阳谷 (略) 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阳谷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谷县大布乡宁仓村

项目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阳谷县大布乡宁仓村,占地63.82亩,建设由肉鸡养殖-粪污处理-沼液、沼渣、生物质天然气(沼气)制造、自用和销售-芦笋种苗培育、销售--芦笋订单式种植-芦笋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研发与销售为一体的种养循环示范项目。项目建设高标准畜禽舍、沼渣储存区12000平方米,粪污处理系统10279平方米,以及必要的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阳谷 (略)

地址:阳谷县大布乡宁仓村

联系人:王总

电话:*

三、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东方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陇海路33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37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工程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结合公众调查结果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编写完成后的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最后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边主要村庄、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q.com)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阳谷 (略)

**日

,阳谷县, (略) ,中原区,郑州,0371-

阳谷 (略) 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阳谷 (略) 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标准种植和肉鸡养殖种养循环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阳谷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谷县大布乡宁仓村

项目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阳谷县大布乡宁仓村,占地63.82亩,建设由肉鸡养殖-粪污处理-沼液、沼渣、生物质天然气(沼气)制造、自用和销售-芦笋种苗培育、销售--芦笋订单式种植-芦笋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研发与销售为一体的种养循环示范项目。项目建设高标准畜禽舍、沼渣储存区12000平方米,粪污处理系统10279平方米,以及必要的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阳谷 (略)

地址:阳谷县大布乡宁仓村

联系人:王总

电话:*

三、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东方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陇海路33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37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工程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结合公众调查结果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编写完成后的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最后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边主要村庄、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q.com)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阳谷 (略)

**日

,阳谷县, (略) ,中原区,郑州,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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