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琼海市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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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琼海市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琼海市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选择服务类项目— (略) 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6165.83万元,实施 (略) 嘉积镇双沟溪、双沟溪生态补水引水渠、双沟溪主要汇水渠,工程总长度约13095m,包括双沟溪生态补水引水渠5344m(含原有引水渠2691m,在建引水明渠1410m,暗渠段1243m),双沟溪城区段4909m(玉泉丽都-兴海南路),双沟溪主要汇水渠黄塘溪194m,双沟溪下游农田段2648m(兴海南路-塔洋河入口)。

项目建设内容:岸坡生态修复工程16787.6m、缓冲湿地工程73709m2、河口湿地工程1781m2、河滨湿地工程4329m2、排口拦截净化装置16套、钢坝闸生态改造工程3处、生态沟工程1013m、乡村清水湿地工程2365 m2、黄塘溪生态化改造工程194m等。

(二)服务内容

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及相关事宜,编制单位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业务。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选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函。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

(四)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七)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且密封及附刻盘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申报材料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

(五)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承诺函);

(八)信用查询。

四、最高限价及评选办法

(一)最高限价

资金预算26.7万元以内(含税,合同签订最终价以财审批复为准),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评选办法

1.当合格的报价单位超过5家时,去除最低、最高报价后,取各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中标。

2.当合格的报价单位不超过5家时,取各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中标。

3.当报价与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相等时,报价低的单位中标。

五、公告及文件递交期限

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7日(共5天),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 17: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208室(水环境管理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根据各单位报价材料及评选办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

关于遴选琼海市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pdf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琼海市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选择服务类项目— (略) 双沟溪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6165.83万元,实施 (略) 嘉积镇双沟溪、双沟溪生态补水引水渠、双沟溪主要汇水渠,工程总长度约13095m,包括双沟溪生态补水引水渠5344m(含原有引水渠2691m,在建引水明渠1410m,暗渠段1243m),双沟溪城区段4909m(玉泉丽都-兴海南路),双沟溪主要汇水渠黄塘溪194m,双沟溪下游农田段2648m(兴海南路-塔洋河入口)。

项目建设内容:岸坡生态修复工程16787.6m、缓冲湿地工程73709m2、河口湿地工程1781m2、河滨湿地工程4329m2、排口拦截净化装置16套、钢坝闸生态改造工程3处、生态沟工程1013m、乡村清水湿地工程2365 m2、黄塘溪生态化改造工程194m等。

(二)服务内容

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及相关事宜,编制单位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业务。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选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函。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

(四)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七)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且密封及附刻盘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申报材料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

(五)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承诺函);

(八)信用查询。

四、最高限价及评选办法

(一)最高限价

资金预算26.7万元以内(含税,合同签订最终价以财审批复为准),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评选办法

1.当合格的报价单位超过5家时,去除最低、最高报价后,取各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中标。

2.当合格的报价单位不超过5家时,取各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中标。

3.当报价与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相等时,报价低的单位中标。

五、公告及文件递交期限

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7日(共5天),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 17: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208室(水环境管理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根据各单位报价材料及评选办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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