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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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元江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涉及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辖区。永久占地面积0.08hm2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为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终点为500kV玉溪变,全长约49km,采用单回路架设,共设铁塔106基。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项目

内容

主体工程

线路情况

电压等级

220kV

输送电流

945A

架设方式

线路全程均为单回路架设

路径长度

线路全长49km

导线型号

用双分裂JNRLH60/LB20A-400/50型耐热铝包钢芯铝合金导线,导线分裂间距400mm,合计49km

地线型号

采用2根48芯OPGW-120光缆,光缆纤芯采用G.652D,合计49km。

铁塔数量及型式

新建铁塔106基,共采用2种塔型:直线塔和耐张塔。其中直线塔62基,耐张塔44基。直线塔型采用4种型号,包括2D1Y5-ZMH1、2D1Y5-ZMH2、2D1Y5-ZMH3和2D1Y5-ZMH4型号,各塔均按照全方位长短腿设计;耐张塔型采用7种型号,包括2D1Y5-J1、2D1Y5-J2、2D1Y5-J3、2D1Y5-J4、2C3-JC1、2C3-JC3和2N4-HDJC型号。

依托工程

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

起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东北侧在建220kV出线间隔构架侧,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内土建工程。

500kV玉溪变电站

终点段依托500kV玉溪变电站最东侧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构架侧,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变电站内土建工程。

临时工程

塔基临时施工场地

拟设置106处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以单个塔基为单位分散布置。每个塔基设置一个施工场,共设106个施工场。每个施工场地占地约77m2,项目塔基施工场地占地总面积为0.82hm2

牵张场

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共设置5处牵张场(均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分别位于塔基施工场周边。根据同类工程经验及实际情况,本工程线路牵张场占地按100m2/处考虑,分别位于N20、N43、N64、N82和N100塔基附近,则共计占地面积500m2

跨越施工场地

本工程设置跨越场地11个,每处跨越架临时占地面积约100m2,交叉跨越角尽量接近90°,以减少临时占地的面积,共占地面积为1100m2

施工道路

本项目附近乡道、村道状况良好,交通便利,项目所需材料可通过现有道路运输,不新修施工便道。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的塔基,临近已建硬化道路和机耕道路 ,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这些已建道路,再采取人抬马驮方式运输 至塔基施工区域。大部分塔基位置处均已有人抬道路可通达,人力运输利用这些现有人抬道路,不再重新开辟。

施工营地

输电线路施工时施工周期短,沿线村庄较多,施工人员生活采用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不设施工营地。

施工“三场”

本项目施工所需砂石料均通过外购获得后在临时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有序堆放,并用防尘网遮盖,不单独设置砂石料场;项目开挖土石方施工结束后用于基础回填、平整临时场地和覆土绿化,能做到挖填平衡,故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场。

环保工程

施工迹地恢复

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和跨越场地区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其中植被恢复面积0.85hm2,复耕面积0.13hm2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时段

项目

内容

投资(万元)

责任主体

施工期

废气

洒水抑尘设备、施工材料遮盖防尘布、施工围栏

10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噪声

施工降噪、减震垫、低噪声设备

5

废水

施工期临时沉淀池

10

固废

施工期不可回收的固废清运

5

生态

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拦挡

10

线路沿线、临时施工场地和生态红线区植被恢复:迹地恢复、播撒草籽、种植本土树种

55

环境保护管理费用

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培训等

5

运营期

竣工环保验收

6

建设单位

其他费用

环保咨询费(环评、监测等)

16

安全环保警示牌

5

合计

127

/

拆迁:拟建工程不涉及拆迁。

项目投资:总投资91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定期派人巡视,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位置与距离

跨越处最低线高

保护级别

电磁环境

干坝五队果园看护棚,位置:东经101°58′10.193″,北纬23°43′42.172″

结构:1层斜顶,高约3m,钢架结构

塔基N1与N2段线路南侧20m

15m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00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

岔河

跨越(塔基N30-N31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31西南侧198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马鹿汛河

跨越(塔基N38-N39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38东北侧280m)

里牌河

跨越(塔基N81-N82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82西南侧232m)

小河底河

跨越(塔基N90-N91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91北侧372m)

生态环境

线路沿线植物、动物(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共5段:第1段:起点101°59′7.283″,23°44′11.813″~终点101°59′16.296″,23°44′14.172″;第2段:起点102°0′14.868″,23°45′0.486″~终点102°0′22.021″,23°45′15.861″;第3段:起点102°0′38.425″,23°45′29.920″~终点102°1′3.907″,23°45′52.992″;第4段:起点102°4′13.368″,23°50′5.337″~终点102°4′16.572″,23°50′7.664″;第5段:起点102°4′19.218″,23°50′9.564″~终点102°4′34.871″,23°50′23.924″)):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1000m 内的带状区域,其余区域: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300m 内的带状区域)

保持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保护评价区内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三、线性工程不可避让性分析

该工程进行了方案比选,拟选方案比备选方案涉及的电磁辐射敏感点少,线路距离更短,占用 (略) 级公益林面积小,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相同,拟选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备选方案更优。综合考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线路路径拟选原则以及现场的地形地貌等情况,拟选方案设计线路方案合理,为最优方案且路径通道唯一,跨生态保护红线段已尽可能少占用,但线路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有6座塔基(序号:N10、N11、N14、N15、N39、N40)涉及元江县的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四、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磁环境

500kV玉溪变电站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云南 (略) 2023年6月13日对变电站北侧备用间隔(本项目依托间隔一侧)围墙外5m处的监测评价结果:变电站北侧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1.377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2.635×10-3mT,均分别满足4kV/m、0.1mT的限值要求。

220kV新建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云南 (略) 2023年6月13日对22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8个点位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20kV新建架空输电线路沿线1个敏感监测点(干坝五队果园看护棚处)工频电场强度为2.7×10-3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0.029×10-3mT,均分别满足4kV/m、0.1mT的限值要求。新建22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钻越及跨越已建7条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背景值为284~1129×10-3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背景值为1.133~2.183×10-3mT;均分别满足10kV/m、0.1mT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为岔河、马鹿汛河、里牌河和小河底河,岔河、马鹿汛河和里牌河为小河底河支流,小河底河最终汇入元江。 (略) 水利厅《 (略) 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小河底河、元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岔河、马鹿汛河和里牌河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小河底河、元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小河底河化念水库以及元江坝洪村控制监测断面水质的常规监测评价结果:小河底河化念水库及元江坝洪村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环境空气

项目涉及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三个行政区域,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2021年项目涉及的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县城区域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

(四)声环境

项目依托220kV升压站及500kV玉溪变电站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新建220kV输电线路跨越国道213和昆磨高速两侧35m范围区域声环境执行4a类标准,其余山地及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

项目沿线无噪声敏感点,《报告表》根据云南 (略) 于2023年6月13日至14日对220kV新建输电线路4个(塔基N23、N64、N92及线路终点)代表性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项目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1类、2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

项目路线涉及元江县、新平县和峨山县,其中元江县和新平县位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峨山县位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以及位于《 (略) 生态功能区划》的Ⅱ4-2元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与林业生态功能区及Ⅱ4-3新平撮科河中山山原林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报告表》根据2023年5月28日至6月2日现场调查及相关部门查询结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hm2,其中,永久占地0.08hm2(均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0.98hm2,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线路穿越元江县的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约2.56km,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306.13m2,共6塔基,其中, (略) 级公益林1基、一般商品林2基和重点商品林3基。评价范围内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1715m2(峨山县1288m2,新平县0m2,元江县427m2)和省级公益林地5883m2(峨山县0m2,新平县1860m2,元江县4023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199m2(峨山县157m2,元江县42m2)、省级公益林676m2(新平县221m2,元江县455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377m2(峨山县1131m2,元江县385m2)、省级公益林6723m2(新平县1639m2和元江县3568m2)。

根据生态专项调查,项目评价区域自然植被科划分为6个植被型、6个植被亚型和7个群系。植被类型包括季雨林、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及草丛;植被群系主要有白头树群系、高山栲群系、云南松群系、白头树-茶条木群系、豆腐果-三叶漆群系、茶条木灌丛及类芦群系,常见维管植物83科288属491种;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植被类型为云南松为纯林的暖温性针叶林;项目占地范围外评价范围内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椿3株,以及评价范围边界外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千果榄仁1株;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评价范围边界外发现西南桦及千果榄仁2种古树名木;评价范围内发现8种云南特有植物,占评价区维管束植物总种数的1.63%;评价区涉及紫茎泽兰、喀西茄、藿香蓟等11种外来入侵植物。

其次,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区动物资源不丰富,无大型兽类分布。根据调查及走访,评价区及其附近分布有*生脊椎动物共20目48科134种,其中,哺乳动物5目6科8种,鸟类12目32科110种,爬行动物2目5科8种,两栖动物1目5科8种。以小型哺乳动物、常见鸟类、小型爬行动物为主。同时,根据调查访问及相关资料发现,评价区可能分布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和红隼,实地调查时未见其踪迹。除普通鵟和红隼外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发现《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收录动物和珍稀濒危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此外,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涉及鸟类迁徙通道,可能会存在一些鸟类的停歇地,但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土石方造成地表裸露,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围墙遮挡、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减少抛洒、道路及时清扫等措施,可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缓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且相对分散的特点,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施工期必须严格做好防尘抑尘工作,确保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避免对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

生活污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过程洗手等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工艺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报告表》分析,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并采取围挡措施。同时运输车辆在经过单位和居民点时应限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等措施。

项目施工期必须切实做好施工噪声的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严禁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弃土石方:项目施工地点分散,各点工程量较小,土方开挖量较少,全部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建筑垃圾:施工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输电线、铁塔、设备包装废物及废弃建材等,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规范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落垃圾指定堆放点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hm2,其中,永久占地0.08hm2(均为塔基占地),其中,共6塔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306.13m2;临时占地约0.98hm2,包括材料堆放、牵张场等临时施工用地。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的建设(永久占地)使得部分土地功能发生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土地占用,塔基占地为点状式占地,占地较为分散,且实际占地仅限于其4个支撑脚,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场地为点状分布,单塔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因此,项目占地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造成明显的影响。

(2)对植被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占地影响到的自然植被类型有暖温性针叶林、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干热灌丛和草丛,分别占地0.02hm2、0.01hm2、0.015hm2和0.02hm2,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25.00%、12.50%、18.75%和25.00%;人工林和耕地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6.25%和12.05%;施工临时占地以占用暖温性针叶林为主,共计0.29hm2,占临时占地总面积的29.59%,仅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0.008%。项目建设对部分种类及其个体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报告表》提出,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对林木资源的破坏,架空线路通过经济作物区及密集森林时,用加高杆塔的跨越方式,采用牵张力及飞艇放线,塔基位于山脊区域,尽量避免砍伐或少砍伐植被;临时占地以占用次生性较强的植被为主,临时占地面积小且比较分散,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施工范围内无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主要植被为区域广布或常见类型,采取措施后,不会对这些植物的种群造成明显影响。

(3)对动物影响

评价区的野生动物为常见的爬行类、两栖类、鸟类、兽类。其中,鸟类可能存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分别为普通鵟和红隼。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涉及鸟类迁徙通道,可能会是一些鸟类的停歇地,但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报告表》分析,评价区受人为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不丰富。同时,项目施工噪声、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区分布的动物会迁移到施工区以外以避免项目施工所导致的不良影响和伤害,所以在整个施工期间哺乳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在施工区域内会有所减少,由于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呈点状分布不会产生阻隔,区内动物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其次,鸟类有较强的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4)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占用耕地0.14hm2,其中永久占用耕地面积0.01hm2,临时占用耕地面积0.13hm2。项目施工占地区域的农作物将被清除,使农作物产量减少。《报告表》提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耕地区尽量安排在农作物收割后进行。项目塔基占地中除塔腿外,大部分可恢复农耕。输电线路工程运营不会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施工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功能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用占用的土地等约为0.08hm2,每年使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力造成的损失约为0.535t(干重t/a),损失率仅为0.001%;临时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0.98hm2,由此每年临时减少的生物生产力大约是6.835t(干重),损失率仅为0.01%。项目建设导致的生物生产力损失较小,绝大部分区域原有生境不变,以这一生境为依托的动植物关系、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关系、食物链及能流渠道都没有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择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评价区现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轻微,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影响极小。

(6)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均为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功能为水土流失控制。由于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306.13m2,穿越长度约2.56km,共6塔基,其中, (略) 级公益林1基、一般商品林2基和重点商品林3基。

《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扰动地表,雨季易引发水土流失,本项目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密集林区,缩短了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和减少立塔数量,塔位尽量避开了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同时,项目依托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马驮及人抬方式搬运材料,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项目施工及占地损毁植物和受影响动物多为区域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通过采取水保方案及本项目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控制水土流失量,从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对公益林影响

项目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1715m2和省级公益林地5883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199m2、省级公益林676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377m2、省级公益林6723m2

《报告表》分析,项目选线已尽量避开公益林区域,无法避开的在架线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对其整体生态服务能力影响不大。同时提出,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要求,对确需占用公益林的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林勘及林地占用手续,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减少生态破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1)22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选用双分裂JNRLH60/LB20A-400/50型耐热铝包钢芯铝合金导线,以及最不利塔型(2C3-JC3型,三角排列)进行模式计算。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16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75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kV/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42.65×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6.75×10-3mT;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9.09×10-3mT,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2)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为干坝五队果园的看护棚(1层),共1个敏感目标。《报告表》预测:项目将220kV输电线路导线提升至9.5m后,运行时干坝五队果园看护棚工频电场强度为3.9027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29.119×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根据环评现场调查,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不经过居民区,线路保护目标为塔基N1与N2段线路南侧20m处干坝五队果园的看护棚(1层)。综上分析,本项目设计导线最低距地高度15m,项目运营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3)交叉跨越和并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在塔基N76与N77之间钻越已建500kV玉墨Ⅰ回、Ⅱ回1次。《报告表》按最不利影响预测,即在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工频电磁场最大贡献值矢量叠加现状值评价,预测结果表明:钻越500kV线路处工频电场强度为8.289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44.833×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时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4)依托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路终点段依托500kV玉溪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报告表》分析,项目建前后干坝220kV升压站和500kV玉溪变主变数量、电压等级不变,站内布置维持不变,项目建工程完成后依托站址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表》通过理论计算分析,项目220kV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其工频电场、磁场不会对周围电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结论是可信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定管理和维护,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无废水产生。

3、噪声

(1)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

为预测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投运后的噪声水平,《报告表》对同等级的线路进行了类比分析。项 (略) 楚雄州220kV红紫线的噪声断面监测结果评价:220kV单回输电线路线下的噪声值昼间为47.6~48.6dB(A),夜间为38.6~39.4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依托变电站声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路终点段依托500kV玉溪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工程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进行建设站址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

环评通过类比分析,得出的输电线路投运后的噪声影响评价结论可信。项目投运后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的树枝,以及对绝缘子等配件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材料。其中,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绝缘子等废材料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征占地,架空线路运行时对走廊下的农作物生长无影响。沿线林区采用加高杆塔高度跨越,仅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修建植被较少。同时,运营期实施生态修复后,本项目对当地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七、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元江 (略) 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中“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规划及选址、选线

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报告表》对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虽然涉及占用国家二 (略) 级公益林地,以及在元江县境内涉及占用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但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基础设施线性项目,符合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的要求并取得县自然资源局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中的禁止行为,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及《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政策要求。同时,对照分析,项目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并取得元江县人民政府、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元江县自然与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自然与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峨山县人民政府、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峨山县自然与资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建设的意见。对产生污染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另外,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及其它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评价区存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红椿3株,8种云南特有植物;评价区边界外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千果榄仁1株,西南桦及千果榄仁2种古树名木;以及红隼、普通鵟2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采取有效避让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项目运行不会对自然生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选址、选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回用、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元江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涉及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辖区。永久占地面积0.08hm2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220kV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为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终点为500kV玉溪变,全长约49km,采用单回路架设,共设铁塔106基。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项目

内容

主体工程

线路情况

电压等级

220kV

输送电流

945A

架设方式

线路全程均为单回路架设

路径长度

线路全长49km

导线型号

用双分裂JNRLH60/LB20A-400/50型耐热铝包钢芯铝合金导线,导线分裂间距400mm,合计49km

地线型号

采用2根48芯OPGW-120光缆,光缆纤芯采用G.652D,合计49km。

铁塔数量及型式

新建铁塔106基,共采用2种塔型:直线塔和耐张塔。其中直线塔62基,耐张塔44基。直线塔型采用4种型号,包括2D1Y5-ZMH1、2D1Y5-ZMH2、2D1Y5-ZMH3和2D1Y5-ZMH4型号,各塔均按照全方位长短腿设计;耐张塔型采用7种型号,包括2D1Y5-J1、2D1Y5-J2、2D1Y5-J3、2D1Y5-J4、2C3-JC1、2C3-JC3和2N4-HDJC型号。

依托工程

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

起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东北侧在建220kV出线间隔构架侧,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内土建工程。

500kV玉溪变电站

终点段依托500kV玉溪变电站最东侧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构架侧,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变电站内土建工程。

临时工程

塔基临时施工场地

拟设置106处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以单个塔基为单位分散布置。每个塔基设置一个施工场,共设106个施工场。每个施工场地占地约77m2,项目塔基施工场地占地总面积为0.82hm2

牵张场

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共设置5处牵张场(均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分别位于塔基施工场周边。根据同类工程经验及实际情况,本工程线路牵张场占地按100m2/处考虑,分别位于N20、N43、N64、N82和N100塔基附近,则共计占地面积500m2

跨越施工场地

本工程设置跨越场地11个,每处跨越架临时占地面积约100m2,交叉跨越角尽量接近90°,以减少临时占地的面积,共占地面积为1100m2

施工道路

本项目附近乡道、村道状况良好,交通便利,项目所需材料可通过现有道路运输,不新修施工便道。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的塔基,临近已建硬化道路和机耕道路 ,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这些已建道路,再采取人抬马驮方式运输 至塔基施工区域。大部分塔基位置处均已有人抬道路可通达,人力运输利用这些现有人抬道路,不再重新开辟。

施工营地

输电线路施工时施工周期短,沿线村庄较多,施工人员生活采用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不设施工营地。

施工“三场”

本项目施工所需砂石料均通过外购获得后在临时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有序堆放,并用防尘网遮盖,不单独设置砂石料场;项目开挖土石方施工结束后用于基础回填、平整临时场地和覆土绿化,能做到挖填平衡,故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场。

环保工程

施工迹地恢复

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和跨越场地区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其中植被恢复面积0.85hm2,复耕面积0.13hm2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时段

项目

内容

投资(万元)

责任主体

施工期

废气

洒水抑尘设备、施工材料遮盖防尘布、施工围栏

10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噪声

施工降噪、减震垫、低噪声设备

5

废水

施工期临时沉淀池

10

固废

施工期不可回收的固废清运

5

生态

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拦挡

10

线路沿线、临时施工场地和生态红线区植被恢复:迹地恢复、播撒草籽、种植本土树种

55

环境保护管理费用

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培训等

5

运营期

竣工环保验收

6

建设单位

其他费用

环保咨询费(环评、监测等)

16

安全环保警示牌

5

合计

127

/

拆迁:拟建工程不涉及拆迁。

项目投资:总投资91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定期派人巡视,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位置与距离

跨越处最低线高

保护级别

电磁环境

干坝五队果园看护棚,位置:东经101°58′10.193″,北纬23°43′42.172″

结构:1层斜顶,高约3m,钢架结构

塔基N1与N2段线路南侧20m

15m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00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

岔河

跨越(塔基N30-N31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31西南侧198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马鹿汛河

跨越(塔基N38-N39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38东北侧280m)

里牌河

跨越(塔基N81-N82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82西南侧232m)

小河底河

跨越(塔基N90-N91段线路跨越,位于塔基N91北侧372m)

生态环境

线路沿线植物、动物(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共5段:第1段:起点101°59′7.283″,23°44′11.813″~终点101°59′16.296″,23°44′14.172″;第2段:起点102°0′14.868″,23°45′0.486″~终点102°0′22.021″,23°45′15.861″;第3段:起点102°0′38.425″,23°45′29.920″~终点102°1′3.907″,23°45′52.992″;第4段:起点102°4′13.368″,23°50′5.337″~终点102°4′16.572″,23°50′7.664″;第5段:起点102°4′19.218″,23°50′9.564″~终点102°4′34.871″,23°50′23.924″)):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1000m 内的带状区域,其余区域: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300m 内的带状区域)

保持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保护评价区内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三、线性工程不可避让性分析

该工程进行了方案比选,拟选方案比备选方案涉及的电磁辐射敏感点少,线路距离更短,占用 (略) 级公益林面积小,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相同,拟选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备选方案更优。综合考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线路路径拟选原则以及现场的地形地貌等情况,拟选方案设计线路方案合理,为最优方案且路径通道唯一,跨生态保护红线段已尽可能少占用,但线路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有6座塔基(序号:N10、N11、N14、N15、N39、N40)涉及元江县的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四、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磁环境

500kV玉溪变电站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云南 (略) 2023年6月13日对变电站北侧备用间隔(本项目依托间隔一侧)围墙外5m处的监测评价结果:变电站北侧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1.377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2.635×10-3mT,均分别满足4kV/m、0.1mT的限值要求。

220kV新建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云南 (略) 2023年6月13日对22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8个点位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20kV新建架空输电线路沿线1个敏感监测点(干坝五队果园看护棚处)工频电场强度为2.7×10-3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0.029×10-3mT,均分别满足4kV/m、0.1mT的限值要求。新建22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钻越及跨越已建7条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背景值为284~1129×10-3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背景值为1.133~2.183×10-3mT;均分别满足10kV/m、0.1mT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为岔河、马鹿汛河、里牌河和小河底河,岔河、马鹿汛河和里牌河为小河底河支流,小河底河最终汇入元江。 (略) 水利厅《 (略) 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小河底河、元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岔河、马鹿汛河和里牌河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小河底河、元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小河底河化念水库以及元江坝洪村控制监测断面水质的常规监测评价结果:小河底河化念水库及元江坝洪村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环境空气

项目涉及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三个行政区域,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报告表》引用《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中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2021年项目涉及的元江县、新平县及峨山县县城区域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

(四)声环境

项目依托220kV升压站及500kV玉溪变电站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新建220kV输电线路跨越国道213和昆磨高速两侧35m范围区域声环境执行4a类标准,其余山地及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

项目沿线无噪声敏感点,《报告表》根据云南 (略) 于2023年6月13日至14日对220kV新建输电线路4个(塔基N23、N64、N92及线路终点)代表性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项目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1类、2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

项目路线涉及元江县、新平县和峨山县,其中元江县和新平县位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峨山县位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以及位于《 (略) 生态功能区划》的Ⅱ4-2元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与林业生态功能区及Ⅱ4-3新平撮科河中山山原林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报告表》根据2023年5月28日至6月2日现场调查及相关部门查询结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hm2,其中,永久占地0.08hm2(均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0.98hm2,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线路穿越元江县的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约2.56km,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306.13m2,共6塔基,其中, (略) 级公益林1基、一般商品林2基和重点商品林3基。评价范围内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1715m2(峨山县1288m2,新平县0m2,元江县427m2)和省级公益林地5883m2(峨山县0m2,新平县1860m2,元江县4023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199m2(峨山县157m2,元江县42m2)、省级公益林676m2(新平县221m2,元江县455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377m2(峨山县1131m2,元江县385m2)、省级公益林6723m2(新平县1639m2和元江县3568m2)。

根据生态专项调查,项目评价区域自然植被科划分为6个植被型、6个植被亚型和7个群系。植被类型包括季雨林、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及草丛;植被群系主要有白头树群系、高山栲群系、云南松群系、白头树-茶条木群系、豆腐果-三叶漆群系、茶条木灌丛及类芦群系,常见维管植物83科288属491种;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植被类型为云南松为纯林的暖温性针叶林;项目占地范围外评价范围内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椿3株,以及评价范围边界外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千果榄仁1株;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评价范围边界外发现西南桦及千果榄仁2种古树名木;评价范围内发现8种云南特有植物,占评价区维管束植物总种数的1.63%;评价区涉及紫茎泽兰、喀西茄、藿香蓟等11种外来入侵植物。

其次,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区动物资源不丰富,无大型兽类分布。根据调查及走访,评价区及其附近分布有*生脊椎动物共20目48科134种,其中,哺乳动物5目6科8种,鸟类12目32科110种,爬行动物2目5科8种,两栖动物1目5科8种。以小型哺乳动物、常见鸟类、小型爬行动物为主。同时,根据调查访问及相关资料发现,评价区可能分布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和红隼,实地调查时未见其踪迹。除普通鵟和红隼外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发现《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收录动物和珍稀濒危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此外,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涉及鸟类迁徙通道,可能会存在一些鸟类的停歇地,但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土石方造成地表裸露,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围墙遮挡、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减少抛洒、道路及时清扫等措施,可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缓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等,具有间断性、排放量较小且相对分散的特点,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施工期必须严格做好防尘抑尘工作,确保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避免对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

生活污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过程洗手等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工艺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报告表》分析,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并采取围挡措施。同时运输车辆在经过单位和居民点时应限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等措施。

项目施工期必须切实做好施工噪声的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严禁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弃土石方:项目施工地点分散,各点工程量较小,土方开挖量较少,全部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建筑垃圾:施工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输电线、铁塔、设备包装废物及废弃建材等,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规范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落垃圾指定堆放点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hm2,其中,永久占地0.08hm2(均为塔基占地),其中,共6塔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306.13m2;临时占地约0.98hm2,包括材料堆放、牵张场等临时施工用地。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的建设(永久占地)使得部分土地功能发生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土地占用,塔基占地为点状式占地,占地较为分散,且实际占地仅限于其4个支撑脚,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场地为点状分布,单塔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因此,项目占地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造成明显的影响。

(2)对植被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占地影响到的自然植被类型有暖温性针叶林、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干热灌丛和草丛,分别占地0.02hm2、0.01hm2、0.015hm2和0.02hm2,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25.00%、12.50%、18.75%和25.00%;人工林和耕地分别占施工永久占地面积的6.25%和12.05%;施工临时占地以占用暖温性针叶林为主,共计0.29hm2,占临时占地总面积的29.59%,仅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0.008%。项目建设对部分种类及其个体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报告表》提出,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对林木资源的破坏,架空线路通过经济作物区及密集森林时,用加高杆塔的跨越方式,采用牵张力及飞艇放线,塔基位于山脊区域,尽量避免砍伐或少砍伐植被;临时占地以占用次生性较强的植被为主,临时占地面积小且比较分散,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施工范围内无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主要植被为区域广布或常见类型,采取措施后,不会对这些植物的种群造成明显影响。

(3)对动物影响

评价区的野生动物为常见的爬行类、两栖类、鸟类、兽类。其中,鸟类可能存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分别为普通鵟和红隼。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涉及鸟类迁徙通道,可能会是一些鸟类的停歇地,但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不涉及重要生境。

《报告表》分析,评价区受人为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不丰富。同时,项目施工噪声、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区分布的动物会迁移到施工区以外以避免项目施工所导致的不良影响和伤害,所以在整个施工期间哺乳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在施工区域内会有所减少,由于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呈点状分布不会产生阻隔,区内动物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其次,鸟类有较强的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4)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占用耕地0.14hm2,其中永久占用耕地面积0.01hm2,临时占用耕地面积0.13hm2。项目施工占地区域的农作物将被清除,使农作物产量减少。《报告表》提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耕地区尽量安排在农作物收割后进行。项目塔基占地中除塔腿外,大部分可恢复农耕。输电线路工程运营不会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施工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功能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用占用的土地等约为0.08hm2,每年使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力造成的损失约为0.535t(干重t/a),损失率仅为0.001%;临时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0.98hm2,由此每年临时减少的生物生产力大约是6.835t(干重),损失率仅为0.01%。项目建设导致的生物生产力损失较小,绝大部分区域原有生境不变,以这一生境为依托的动植物关系、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关系、食物链及能流渠道都没有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择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评价区现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轻微,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影响极小。

(6)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均为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功能为水土流失控制。由于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约306.13m2,穿越长度约2.56km,共6塔基,其中, (略) 级公益林1基、一般商品林2基和重点商品林3基。

《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扰动地表,雨季易引发水土流失,本项目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密集林区,缩短了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和减少立塔数量,塔位尽量避开了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同时,项目依托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马驮及人抬方式搬运材料,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项目施工及占地损毁植物和受影响动物多为区域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通过采取水保方案及本项目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控制水土流失量,从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对公益林影响

项目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1715m2和省级公益林地5883m2,其中,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199m2、省级公益林676m2;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377m2、省级公益林6723m2

《报告表》分析,项目选线已尽量避开公益林区域,无法避开的在架线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对其整体生态服务能力影响不大。同时提出,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要求,对确需占用公益林的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林勘及林地占用手续,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减少生态破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1)22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选用双分裂JNRLH60/LB20A-400/50型耐热铝包钢芯铝合金导线,以及最不利塔型(2C3-JC3型,三角排列)进行模式计算。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16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75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kV/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线高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42.65×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架设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6.75×10-3mT;将导线抬升至9.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9.09×10-3mT,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2)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为干坝五队果园的看护棚(1层),共1个敏感目标。《报告表》预测:项目将220kV输电线路导线提升至9.5m后,运行时干坝五队果园看护棚工频电场强度为3.9027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29.119×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根据环评现场调查,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不经过居民区,线路保护目标为塔基N1与N2段线路南侧20m处干坝五队果园的看护棚(1层)。综上分析,本项目设计导线最低距地高度15m,项目运营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3)交叉跨越和并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在塔基N76与N77之间钻越已建500kV玉墨Ⅰ回、Ⅱ回1次。《报告表》按最不利影响预测,即在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工频电磁场最大贡献值矢量叠加现状值评价,预测结果表明:钻越500kV线路处工频电场强度为8.289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44.833×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时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4)依托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路终点段依托500kV玉溪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报告表》分析,项目建前后干坝220kV升压站和500kV玉溪变主变数量、电压等级不变,站内布置维持不变,项目建工程完成后依托站址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表》通过理论计算分析,项目220kV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其工频电场、磁场不会对周围电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结论是可信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定管理和维护,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无废水产生。

3、噪声

(1)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

为预测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投运后的噪声水平,《报告表》对同等级的线路进行了类比分析。项 (略) 楚雄州220kV红紫线的噪声断面监测结果评价:220kV单回输电线路线下的噪声值昼间为47.6~48.6dB(A),夜间为38.6~39.4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依托变电站声环境影响

项目起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路终点段依托500kV玉溪变已建220kV预留出线间隔,工程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进行建设站址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

环评通过类比分析,得出的输电线路投运后的噪声影响评价结论可信。项目投运后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的树枝,以及对绝缘子等配件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材料。其中,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绝缘子等废材料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征占地,架空线路运行时对走廊下的农作物生长无影响。沿线林区采用加高杆塔高度跨越,仅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修建植被较少。同时,运营期实施生态修复后,本项目对当地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七、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元江 (略) 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中“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规划及选址、选线

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报告表》对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虽然涉及占用国家二 (略) 级公益林地,以及在元江县境内涉及占用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但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基础设施线性项目,符合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的要求并取得县自然资源局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及《 (略) 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中的禁止行为,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及《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政策要求。同时,对照分析,项目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并取得元江县人民政府、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元江县自然与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自然与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峨山县人民政府、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峨山县自然与资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建设的意见。对产生污染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另外,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及其它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评价区存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红椿3株,8种云南特有植物;评价区边界外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千果榄仁1株,西南桦及千果榄仁2种古树名木;以及红隼、普通鵟2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采取有效避让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项目运行不会对自然生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选址、选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回用、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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