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盛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PE管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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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盛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PE管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福建 (略) 年产15000吨PE管生产建设项目

古田县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黄田工业集中区2021-15号宗地)

福建 (略)

厦门绿 (略)

福建 (略) 为 (略) 场需求,选址于古田县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黄田工业集中区2021-15号宗地)建设“年产15000吨PE管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厂区用地面积12256m2,建设1栋5F综合楼和1栋1F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7554.8m2,产品包括钢丝网骨架管、缠绕管、给水管、排水管及果框。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设置钢丝网骨架管生产线3条、PE缠绕管生产线2条、给排水管10条(含PVC管生产线2条、PPR管生产线2条、PE给排管生产线6条)注塑机生产线3条,项目建成后年产管材及果框共15000吨,包括钢丝网骨架管3000吨、缠绕管1000吨、给水管6300吨、排水管3700吨及果框1000吨。。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从水质、水量上不会影响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管材挤出成型、钢丝骨架管封口、涂胶过程产生的废气,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属可接受水平。。

3.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冷却塔、挤出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切割产生的边角料,人工检验出的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更换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空桶及含油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固体废物根据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主要存在于润滑油泄漏、危废暂放处发生危废液泄漏以及生活污水泄漏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完善事故应急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润滑油暂放区、危废暂放处、废气处理措施以及生产车间等风险。。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项目雨污分流,设有独立的雨水沟及污水管道。项目冷却水设有两个冷却池(分别为8.1m3和4.5m3,一个600m3储水池,冷却水循环回用,定期半个月排放部分,冷却水水污染物较低,直接排入园区配套污水管网纳入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竹园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项目管材挤出成型、钢丝骨架管封口、涂胶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采用1套“干式过滤器+UV光解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废气中氯化氢及氯*烯排放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表2二级标准。破碎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和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注塑废气合并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

3.声环境: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尽量让高噪声源设备远离厂界,采取减振措施;空压机、空调机组设隔声吸声措施,空压机专门机房;循环冷却塔布置,采取导流板、落水毯等降噪措施,以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钢丝骨架管生产过程产生的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主体 (略) 回收利用;其他管材和果框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有主体 (略) 处理。项目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环境:厂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类。重点防渗区为:润滑油暂放处、危废暂存间、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放处、生产车间。简单防渗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如办公楼、厂区道路。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分别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和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可以有效地防止污染物直接与土壤接触。

6.环境风险:为防止以上危险事故发生及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

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在闽东日报和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进行了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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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略) 年产15000吨PE管生产建设项目

古田县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黄田工业集中区2021-15号宗地)

福建 (略)

厦门绿 (略)

福建 (略) 为 (略) 场需求,选址于古田县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黄田工业集中区2021-15号宗地)建设“年产15000吨PE管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厂区用地面积12256m2,建设1栋5F综合楼和1栋1F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7554.8m2,产品包括钢丝网骨架管、缠绕管、给水管、排水管及果框。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设置钢丝网骨架管生产线3条、PE缠绕管生产线2条、给排水管10条(含PVC管生产线2条、PPR管生产线2条、PE给排管生产线6条)注塑机生产线3条,项目建成后年产管材及果框共15000吨,包括钢丝网骨架管3000吨、缠绕管1000吨、给水管6300吨、排水管3700吨及果框1000吨。。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从水质、水量上不会影响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管材挤出成型、钢丝骨架管封口、涂胶过程产生的废气,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属可接受水平。。

3.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冷却塔、挤出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切割产生的边角料,人工检验出的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更换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空桶及含油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固体废物根据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主要存在于润滑油泄漏、危废暂放处发生危废液泄漏以及生活污水泄漏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完善事故应急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润滑油暂放区、危废暂放处、废气处理措施以及生产车间等风险。。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项目雨污分流,设有独立的雨水沟及污水管道。项目冷却水设有两个冷却池(分别为8.1m3和4.5m3,一个600m3储水池,冷却水循环回用,定期半个月排放部分,冷却水水污染物较低,直接排入园区配套污水管网纳入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竹园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项目管材挤出成型、钢丝骨架管封口、涂胶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氯化氢、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采用1套“干式过滤器+UV光解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废气中氯化氢及氯*烯排放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表2二级标准。破碎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和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注塑废气合并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

3.声环境: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尽量让高噪声源设备远离厂界,采取减振措施;空压机、空调机组设隔声吸声措施,空压机专门机房;循环冷却塔布置,采取导流板、落水毯等降噪措施,以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钢丝骨架管生产过程产生的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主体 (略) 回收利用;其他管材和果框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有主体 (略) 处理。项目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环境:厂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类。重点防渗区为:润滑油暂放处、危废暂存间、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放处、生产车间。简单防渗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如办公楼、厂区道路。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分别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和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可以有效地防止污染物直接与土壤接触。

6.环境风险:为防止以上危险事故发生及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

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在闽东日报和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进行了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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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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