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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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略) 石城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报批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 (略) 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5号)、《 (略) 委十四届第75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3】16号)相关决议及专家组评审结论,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6-*-99-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略) 石城镇东环大道和廉南大道交叉口东北处(《 (略)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CD03-08-01-A、CD03-08-03-A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20763.4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433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861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725 平方米,包括党群、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和教学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3335.89万元,其中:工程费1146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8.34万元、预备费635.0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本镇自筹安排解决。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石城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报批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 (略) 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5号)、《 (略) 委十四届第75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3】16号)相关决议及专家组评审结论,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6-*-99-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略) 石城镇东环大道和廉南大道交叉口东北处(《 (略)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CD03-08-01-A、CD03-08-03-A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20763.4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433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861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725 平方米,包括党群、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和教学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3335.89万元,其中:工程费1146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8.34万元、预备费635.0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本镇自筹安排解决。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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