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山南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彭泽山南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 (略) 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1-02至2023-11-08,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http://**: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dataid=bafcc24cf0a043d393e4a70786de297a&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15号 | ||||
建设单位: | (略) (有限合伙)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15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29度53分13.236秒,E:116度34分26.117秒,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Q84 (略) 。本项目主要租用江西 (略) 在彭泽县龙塔镇已建的1栋5层主楼及1栋3层裙楼建设综 (略) ,占地面积5724.78m2,东北侧 (略) 、西南侧隔狄公路为彭泽县五柳小学、西北侧与维也纳国际酒店相邻、东南侧有部分商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层楼的主楼、3层楼的裙楼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的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达到设计床位50张,预计日最高门诊人数60人的规模。项目总投资323.1339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4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废气环境影响来源于医疗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主要来自于调节池、污泥池等,臭气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等。本项目医疗废水站的相关设备均属于地埋式,通过密封加盖,预留进、出气口,定期投放除臭剂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建设于地下室内,通过地下室内通风系统清除废气影响, (略) 内通过增加绿化减少恶臭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主要生产废水为医疗废水。项目建设专门医疗废水处理站, (略) 产生的废水,处理能力50t/d,处理工艺“化粪池+格栅+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 (略) (略) 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医疗区的废水经医疗污水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标准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的规定及彭泽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严值,排入彭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空调风机、变电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绿化、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外环境噪声采用中空隔声玻璃隔挡。项目边界西侧区域位于狄公路边界线40m范围内,因此运营期项目厂界南侧、东侧、北侧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项目西侧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品、药物、污水站污泥、废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反渗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固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需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各省、 (略) 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 (略) 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1-02至2023-11-08,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http://**: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dataid=bafcc24cf0a043d393e4a70786de297a&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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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 (略) /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15号 | ||||
建设单位: | (略) (有限合伙)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15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29度53分13.236秒,E:116度34分26.117秒,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Q84 (略) 。本项目主要租用江西 (略) 在彭泽县龙塔镇已建的1栋5层主楼及1栋3层裙楼建设综 (略) ,占地面积5724.78m2,东北侧 (略) 、西南侧隔狄公路为彭泽县五柳小学、西北侧与维也纳国际酒店相邻、东南侧有部分商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层楼的主楼、3层楼的裙楼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的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达到设计床位50张,预计日最高门诊人数60人的规模。项目总投资323.1339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4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废气环境影响来源于医疗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主要来自于调节池、污泥池等,臭气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等。本项目医疗废水站的相关设备均属于地埋式,通过密封加盖,预留进、出气口,定期投放除臭剂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建设于地下室内,通过地下室内通风系统清除废气影响, (略) 内通过增加绿化减少恶臭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主要生产废水为医疗废水。项目建设专门医疗废水处理站, (略) 产生的废水,处理能力50t/d,处理工艺“化粪池+格栅+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 (略) (略) 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医疗区的废水经医疗污水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标准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的规定及彭泽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严值,排入彭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空调风机、变电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绿化、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外环境噪声采用中空隔声玻璃隔挡。项目边界西侧区域位于狄公路边界线40m范围内,因此运营期项目厂界南侧、东侧、北侧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项目西侧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品、药物、污水站污泥、废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反渗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固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需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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