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冶 (略)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条2400mm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年产汽车用铝合金带材8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
废气:项目施工期装修及设备防锈会用到有机涂料,产生有机废气。施工单位选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从源头减少有机废气产生。建设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使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固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施工营地的周边设置一些生活垃圾筒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并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钢材、木材等边角料及废零件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过程使用后的废抹布、废矿物油,集中收集,纳入厂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对电锯、电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设防振垫片、隔声罩、建隔声墙等。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碱洗废水、酸洗废水、酸碱雾处理废水)排入现有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循环排污水、去离子排污水及软水排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艺废气分别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配套一台燃气锅炉(4t/h;WNS2.8-1.0/95/70-Y.Q),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汽车板前处理脱脂除油碱雾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4)排放;汽车板热处理线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5)排放;汽车板预时效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6)排放;汽车板表面处理碱洗、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汽车板钝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边角料收集回用于生产;废碱、废酸、磨削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 (略) 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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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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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冶 (略)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条2400mm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年产汽车用铝合金带材8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
废气:项目施工期装修及设备防锈会用到有机涂料,产生有机废气。施工单位选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从源头减少有机废气产生。建设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使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固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施工营地的周边设置一些生活垃圾筒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并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钢材、木材等边角料及废零件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过程使用后的废抹布、废矿物油,集中收集,纳入厂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对电锯、电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设防振垫片、隔声罩、建隔声墙等。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碱洗废水、酸洗废水、酸碱雾处理废水)排入现有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循环排污水、去离子排污水及软水排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艺废气分别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配套一台燃气锅炉(4t/h;WNS2.8-1.0/95/70-Y.Q),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汽车板前处理脱脂除油碱雾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4)排放;汽车板热处理线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5)排放;汽车板预时效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6)排放;汽车板表面处理碱洗、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汽车板钝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边角料收集回用于生产;废碱、废酸、磨削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 (略) 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冶 (略)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条2400mm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年产汽车用铝合金带材8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
废气:项目施工期装修及设备防锈会用到有机涂料,产生有机废气。施工单位选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从源头减少有机废气产生。建设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使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固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施工营地的周边设置一些生活垃圾筒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并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钢材、木材等边角料及废零件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过程使用后的废抹布、废矿物油,集中收集,纳入厂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对电锯、电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设防振垫片、隔声罩、建隔声墙等。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碱洗废水、酸洗废水、酸碱雾处理废水)排入现有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循环排污水、去离子排污水及软水排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艺废气分别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配套一台燃气锅炉(4t/h;WNS2.8-1.0/95/70-Y.Q),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汽车板前处理脱脂除油碱雾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4)排放;汽车板热处理线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5)排放;汽车板预时效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6)排放;汽车板表面处理碱洗、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汽车板钝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边角料收集回用于生产;废碱、废酸、磨削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 (略) 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汽车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冶 (略)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条2400mm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年产汽车用铝合金带材8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
废气:项目施工期装修及设备防锈会用到有机涂料,产生有机废气。施工单位选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从源头减少有机废气产生。建设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使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固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施工营地的周边设置一些生活垃圾筒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并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钢材、木材等边角料及废零件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过程使用后的废抹布、废矿物油,集中收集,纳入厂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对电锯、电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设防振垫片、隔声罩、建隔声墙等。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碱洗废水、酸洗废水、酸碱雾处理废水)排入现有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循环排污水、去离子排污水及软水排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艺废气分别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配套一台燃气锅炉(4t/h;WNS2.8-1.0/95/70-Y.Q),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9)排放。汽车板前处理脱脂除油碱雾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4)排放;汽车板热处理线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5)排放;汽车板预时效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6)排放;汽车板表面处理碱洗、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汽车板钝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边角料收集回用于生产;废碱、废酸、磨削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 (略) 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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