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新区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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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安新区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0月27日,贵安 (略) 组织召开了《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贵安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袁浩、高海燕、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京安大道交朝霞路西北侧

投资总额:6734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7928.46m2,其中净用地面积为3992.29m2,市政道路面积为3936.17m2

本加油站总建筑面积996.67m2,其中站房为三层框架结构,站区东侧布置,建筑面积约为582.66m2。储罐区为框架结构承重,位于站区罩棚地下,占地面积120.21m2。新建轻钢结构罩棚一处,位于站区中部,建筑面积264m2,柱子高7.5m。通过式洗车机位于站区西侧车口处偏北部,洗车房为1层框架构筑物,建筑面积为88m2。站区四周均设有绿化带,厂区绿化率约为28.8%。

规模:二级加油站,新设三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轻钢结构罩棚一座,埋地承重框架罐区一座,分别为1个30m3SF双层汽油(95#)储罐、1个50m3SF 双层汽油(92#)储罐、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该储罐已建但一直未投运、未验收,本次验收将该*醇储罐改设为柴油储罐)、1个50m3SF双层柴油(0#)储罐,总罐容160m3,折合汽油容积135m3(本次验收*醇储罐改设为柴油储罐后,折合汽油容积为120m3),设4台六枪多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及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系统。设置充电设施以及一体式洗车机(因业务不佳,第一阶段验收的洗车机在本阶段验收时已拆除)。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 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已于2021年7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0月26日取得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为:贵安环表〔2021〕21号。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7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4、第一阶段验收情况

项目在2022年4月委托贵 (略) 进行了第一阶段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并于2022年7月6日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取得“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备案。

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结果表明,项目内建设了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柴油+*醇+汽油加油机1台(其中*醇加注枪为3个),因项目经营需要,*醇一直未投入销售,站内无*醇存储,故第一阶段验收建设内容不包含*醇储罐及3个*醇加注枪。

加油机共四台,分别为柴油+*醇+汽油四品加油机1台(油品为 92#、95#、0#、M100(*醇)),柴油+汽油三品加油机1台(油品为92#、95#、0#),汽油双品加油机2台(油品为92#、95#)。加油枪共24把,其中92#加油枪10把,95#加油枪6把,0#加油枪5把,M100(*醇)加油枪3把。本次验收仅包含项目92#、95#、0#加油枪,即21把。1个30m3SF双层汽油(95#)储罐、1个50m3SF双层汽油(92#)储罐、1个50m3SF双层柴油(0#)储罐。

5、本阶段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项目将*醇储罐的相关设施、设备改设为柴油产品盛装设施、设备及洗车机拆除的情况进行验收,即将原建设的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为30m3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及第一阶段验收的洗车机拆除进行验收。其余现场情况均不发生变化,与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建设项 (略) 贵安新区京安大道交朝霞路西北侧,因项目经营需要,现将已建但一直未投运的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设为30m3 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并拆除*醇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此次改设产品方案过程中,未新增用地,未新增生产设施设备,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另外,因业务不佳,第一阶段验收的洗车场、洗车机在本阶段验收时已拆除,目前不再产生洗车废水。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醇罐变柴油罐,容积不变,经测算,京安大道加油站现油罐区储存能力较原来环评设计能力减小约11%,故该变动为储存能力减小,未导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且等级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醇变为柴油,未新增污染因子,原项目的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和*醇,改变后污染因子仅为非*烷总烃,故该变动为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将洗车机拆除,不再产生洗车废水。故项目废水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本项目*醇变为柴油,未新增污染因子,原项目的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和*醇,改变后污染因子仅为非*烷总烃,故该变动为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本项目将洗车机拆除,不再产生洗车废水。故项目废水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项目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水

项目将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设为30m3 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并拆除*醇油气回收系统,故本次验收不涉及废水排放,本次验收时项目因洗车机拆除,故不再产生洗车废水,废水产排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他废水产排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2)废气

项目将已建但一直未投运的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设为30m3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并拆除*醇油气回收系统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从汽车尾气、*醇气体以及非*烷总烃变为汽车尾气和非*烷总烃。

本项目运营期间,汽车进出加油站的流量和速度远小于公路上汽车流通量和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同时,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且站内四周布置了绿化带空间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包括:储罐大、小呼吸损失、加油机作业损失及成品油跑冒滴漏等。本项目采用密闭加油、卸油设备,加强密封性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泄漏。

(3)噪声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醇改设为柴油后,因增加柴油加注导致加油车辆增加,从而噪声发生变化,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加油车辆车速,引导进站车辆进站后熄火、禁止按喇叭,设置明显的禁止按喇叭的标识牌;加强加油站的绿化。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含油抹布及手套,以及隔油沉淀池废油泥、废机油、油罐清淤油渣、废液等危险废物。

经第一阶段验收及本次验收现场勘查,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泥、废机油、油罐清淤油渣、废液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收集后与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项目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应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主检测。项目埋地油罐采用双层油罐。地下水监测井中水质污染物需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6)其他

分区防渗。

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贵安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表编号:GAXQHB-2022-012- 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次验收不涉及,废水产排达标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2)废气

根据贵州聚信 (略) (聚信检字 [2023] 第*号)检测报告,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管线液阻、气液比均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3)噪声

根据贵州聚信 (略) (聚信检字 [2023] 第*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靠京安大道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其余三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固废产排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5)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达标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6)排污许可申请

企业2022年6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公开端上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进行排污许可申请,于2022年6年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后,企业应实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号为*MAAK9GWT7N001Q。

(7)入河排污口论证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减量替代消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入河排污口,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企业需要整改的部分

1、企业应根据最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01-20发布)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2、落实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第二阶段(*醇改设柴油、洗车机拆除部分)环保措施/设施基本满足已建主体工程环保要求,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本阶段(*醇改设柴油、洗车机拆除部分)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

地址: (略) 贵安新区京安大道交朝霞路西北侧

联系人:陈站长

联系电话:*

2、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附件:

1.贵安新区中油能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补充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10.27

2.贵安新区中油能贵安新区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23.10.27

2023年10月27日,贵安 (略) 组织召开了《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贵安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袁浩、高海燕、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京安大道交朝霞路西北侧

投资总额:6734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7928.46m2,其中净用地面积为3992.29m2,市政道路面积为3936.17m2

本加油站总建筑面积996.67m2,其中站房为三层框架结构,站区东侧布置,建筑面积约为582.66m2。储罐区为框架结构承重,位于站区罩棚地下,占地面积120.21m2。新建轻钢结构罩棚一处,位于站区中部,建筑面积264m2,柱子高7.5m。通过式洗车机位于站区西侧车口处偏北部,洗车房为1层框架构筑物,建筑面积为88m2。站区四周均设有绿化带,厂区绿化率约为28.8%。

规模:二级加油站,新设三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轻钢结构罩棚一座,埋地承重框架罐区一座,分别为1个30m3SF双层汽油(95#)储罐、1个50m3SF 双层汽油(92#)储罐、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该储罐已建但一直未投运、未验收,本次验收将该*醇储罐改设为柴油储罐)、1个50m3SF双层柴油(0#)储罐,总罐容160m3,折合汽油容积135m3(本次验收*醇储罐改设为柴油储罐后,折合汽油容积为120m3),设4台六枪多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及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系统。设置充电设施以及一体式洗车机(因业务不佳,第一阶段验收的洗车机在本阶段验收时已拆除)。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 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已于2021年7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0月26日取得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为:贵安环表〔2021〕21号。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7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4、第一阶段验收情况

项目在2022年4月委托贵 (略) 进行了第一阶段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并于2022年7月6日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取得“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备案。

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结果表明,项目内建设了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柴油+*醇+汽油加油机1台(其中*醇加注枪为3个),因项目经营需要,*醇一直未投入销售,站内无*醇存储,故第一阶段验收建设内容不包含*醇储罐及3个*醇加注枪。

加油机共四台,分别为柴油+*醇+汽油四品加油机1台(油品为 92#、95#、0#、M100(*醇)),柴油+汽油三品加油机1台(油品为92#、95#、0#),汽油双品加油机2台(油品为92#、95#)。加油枪共24把,其中92#加油枪10把,95#加油枪6把,0#加油枪5把,M100(*醇)加油枪3把。本次验收仅包含项目92#、95#、0#加油枪,即21把。1个30m3SF双层汽油(95#)储罐、1个50m3SF双层汽油(92#)储罐、1个50m3SF双层柴油(0#)储罐。

5、本阶段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项目将*醇储罐的相关设施、设备改设为柴油产品盛装设施、设备及洗车机拆除的情况进行验收,即将原建设的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为30m3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及第一阶段验收的洗车机拆除进行验收。其余现场情况均不发生变化,与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建设项 (略) 贵安新区京安大道交朝霞路西北侧,因项目经营需要,现将已建但一直未投运的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设为30m3 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并拆除*醇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此次改设产品方案过程中,未新增用地,未新增生产设施设备,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另外,因业务不佳,第一阶段验收的洗车场、洗车机在本阶段验收时已拆除,目前不再产生洗车废水。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醇罐变柴油罐,容积不变,经测算,京安大道加油站现油罐区储存能力较原来环评设计能力减小约11%,故该变动为储存能力减小,未导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且等级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醇变为柴油,未新增污染因子,原项目的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和*醇,改变后污染因子仅为非*烷总烃,故该变动为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将洗车机拆除,不再产生洗车废水。故项目废水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本项目*醇变为柴油,未新增污染因子,原项目的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和*醇,改变后污染因子仅为非*烷总烃,故该变动为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本项目将洗车机拆除,不再产生洗车废水。故项目废水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项目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水

项目将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设为30m3 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并拆除*醇油气回收系统,故本次验收不涉及废水排放,本次验收时项目因洗车机拆除,故不再产生洗车废水,废水产排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他废水产排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2)废气

项目将已建但一直未投运的1个30m3SF双层*醇(M100)储罐及3把*醇加注枪改设为30m3SF双层柴油(0#)储罐及3把柴油加油枪,并拆除*醇油气回收系统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从汽车尾气、*醇气体以及非*烷总烃变为汽车尾气和非*烷总烃。

本项目运营期间,汽车进出加油站的流量和速度远小于公路上汽车流通量和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同时,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且站内四周布置了绿化带空间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包括:储罐大、小呼吸损失、加油机作业损失及成品油跑冒滴漏等。本项目采用密闭加油、卸油设备,加强密封性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泄漏。

(3)噪声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醇改设为柴油后,因增加柴油加注导致加油车辆增加,从而噪声发生变化,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加油车辆车速,引导进站车辆进站后熄火、禁止按喇叭,设置明显的禁止按喇叭的标识牌;加强加油站的绿化。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含油抹布及手套,以及隔油沉淀池废油泥、废机油、油罐清淤油渣、废液等危险废物。

经第一阶段验收及本次验收现场勘查,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泥、废机油、油罐清淤油渣、废液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收集后与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项目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应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主检测。项目埋地油罐采用双层油罐。地下水监测井中水质污染物需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6)其他

分区防渗。

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贵安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表编号:GAXQHB-2022-012- 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次验收不涉及,废水产排达标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2)废气

根据贵州聚信 (略) (聚信检字 [2023] 第*号)检测报告,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管线液阻、气液比均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3)噪声

根据贵州聚信 (略) (聚信检字 [2023] 第*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靠京安大道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其余三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固废产排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5)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达标情况以第一阶段验收结果为准。

(6)排污许可申请

企业2022年6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公开端上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进行排污许可申请,于2022年6年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后,企业应实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号为*MAAK9GWT7N001Q。

(7)入河排污口论证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减量替代消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入河排污口,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企业需要整改的部分

1、企业应根据最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01-20发布)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2、落实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第二阶段(*醇改设柴油、洗车机拆除部分)环保措施/设施基本满足已建主体工程环保要求,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本阶段(*醇改设柴油、洗车机拆除部分)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

地址: (略) 贵安新区京安大道交朝霞路西北侧

联系人:陈站长

联系电话:*

2、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附件:

1.贵安新区中油能贵安 (略) 京安大道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补充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10.27

2.贵安新区中油能贵安新区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京安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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