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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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9月8日至10月28日11:00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开挂 (略) 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矿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略)

场所: (略) 东城街道石化新村社区惠民农机机 (略) 场N4-307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D6FR9XF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8日

地点: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 (略) 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 (略) 以北西约14.7千米处, (略) 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 坐标系):东经82°57′36.8975″,北纬41°50′50.9075″。

矿区面积0.65546平方千米。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J1,*.551,*.011

J2,*.507,*.822

J3,*.180,*.772

J4,*.703,*.726

*1318 1242

出让年限:23.72年

起始价:237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

成交价:2420.00万元

缴纳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缴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挂牌成交后,竞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签章,同时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3.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满后30日内持《挂牌成交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部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开具《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费源信息表》。

4.竞得人在缴清服务费及合同约定的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使用费后,持缴纳价款凭证及《出让合同》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5.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二)委托单位: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0997-*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略) 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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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9月8日至10月28日11:00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开挂 (略) 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矿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略)

场所: (略) 东城街道石化新村社区惠民农机机 (略) 场N4-307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D6FR9XF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8日

地点: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 (略) 阿格乡南建筑用砂1号集中开采区8号 (略) 以北西约14.7千米处, (略) 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 坐标系):东经82°57′36.8975″,北纬41°50′50.9075″。

矿区面积0.65546平方千米。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J1,*.551,*.011

J2,*.507,*.822

J3,*.180,*.772

J4,*.703,*.726

*1318 1242

出让年限:23.72年

起始价:237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

成交价:2420.00万元

缴纳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缴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挂牌成交后,竞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签章,同时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3.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满后30日内持《挂牌成交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部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开具《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费源信息表》。

4.竞得人在缴清服务费及合同约定的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使用费后,持缴纳价款凭证及《出让合同》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5.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二)委托单位: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0997-*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略) 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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