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以来的成绩
“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持续增强,现代化治理体系有效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成果显著,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稳固,美丽诸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美丽诸暨建设步履坚实。加强规划引领,结合诸暨实际,科学制定《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诸暨规划纲要(2020-2035)》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全面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统筹推进生态制度、生态治理、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2 (略) (略) (略) 验收,2015年通 (略) 创建技术评估,2018年荣 (略) 县、 (略)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县,多次获得美丽浙江建设、美丽绍兴建设工作考核优秀,跻身2019年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百强县第三名。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 (略) 、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依法落实属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浦阳江流域上下游水环境补偿机制,充分调动上下游地区生态保护积极性;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引进第三方金融环保服务,积极探索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稳步推进。紧盯重点任务,狠抓关键领域,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城西废气“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完成印染行业整合集聚提升。全市空气优良率由2012年的39.2%提升至2022年的93.7%,PM2.5浓度由2012年的8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2年的28微克/立方米, (略) 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浦阳江流域污染治理,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实施“找寻查挖”专项行动,深化“幸福河湖”建设提质增效。17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浦阳江出境水质持续优于入境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五水共治”工作三次获得“大禹鼎”、两次获得“大禹鼎”银鼎。打好净土清废保卫战,全面推进全域“ (略) ”建设,建成投运污泥干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科超环保新增5万吨/年废酸与1万吨/年废碱综合利用等项目,不断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制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三)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风险预警体系逐步完善。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稳步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共性问题、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剩余1项问题正在抓紧整改。持续开展绿剑、清朗等生态环境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全天候24小时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行政处罚数、处罚金额较2015年分别下降42.7%、31.9%,环境违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创新实施环境违法亮牌管理, (略) 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上峰生态修复公园项目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我市某企业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对大气、地表水、饮用水、重点污染源等主要环境指标的监测预警全覆盖,率先实施工业污染源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全过程动态监管系统。
(四)生态环境服务精准高效,绿色生态理念深入人心。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主动上门摸排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困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推动实现审批时间最短化、公共内容最简化、资料材料承诺制,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加强排污权储备调配,优先 (略) 级以上重大项目及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日益壮大生态环保志愿者队*,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米果果小镇和祥生春风十里小镇成功入选“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生活方式逐渐渗透群众生活,“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生态文化氛围日渐浓厚,山下湖镇以华丽珍珠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被评 (略) 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得分从2012年的51.95分提升至2022年的87.19分,公众环境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分局围绕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管控有效、生态环境“智治”三大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四大领域,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全力护航亚运会环境质量,荣获202 (略) 生态文明建设突出贡献集体荣誉,奋力在诸暨“奋力争当绍兴第一、 (略) 一流、争做全国十强”进程中贡献生态环境力量。截至6月30日,全市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5.6%,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浦阳江诸暨段出境水质保持Ⅲ类及以上水质,17个县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一)启动生态共富引擎,绿色生态发展释放新动力
1.统筹推进美丽诸暨建设。高 (略) 生态文明建设大会, (略) 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推进2个低碳镇、12个低碳村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帮扶指导、现场培训。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完成首批资料收集上报。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开展浣江-五泄国家风景名胜区实地核查,落实25个必查点、429个一般点位核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评估5件。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企业参保28家。
2.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逐项对照指标认真开展自查,培育挖掘“两山”转化实践案例,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申报材料,争取列入“两山”实 (略) 级储备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略) 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完成中国香榧博物馆、浙江永宁弟兄鼋谷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申报工作,“ (略) 诸暨鼋谷收养守护珍贵爬行动物推动公众科普宣教”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优秀案例, (略) 唯一。
3.强化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严格运用“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引领项目准入,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登记备案413只。出台推进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13”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工业内生项目预审41只,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8个,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加强环评机构日常监管,移交执法队立案调查项目10只,失信记分2次。构建排污许可证联审核发机制,开展“双百方案”审核整改,核发排污许可证39本。强化排污权要素指标保障,完成四项污染物指标交易120笔,成交金额365万元。
4.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共创无废亚运·共享生态诸暨”为主题,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迎亚运环境质量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系列活动,举办启动仪式,公布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环保知识科普宣传、生物多样性主题展示、环保设施参观体验活动,累计组织环保法制讲座8次,分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参与人数达1500人次。
(二)厚植绿水青山底色,污染防治攻坚实现新突破
1.一体推进守护蓝天。发挥蓝天办牵头抓总作用,出台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实施空气质量严控区“一点一策”管控方案。加强扬尘管控治理,利用“绍兴蓝天”小程序巡查10万余次、整改扬尘问题85个。加强露天禁烧管控治理,发现处置露天焚烧1610起。深化VOCs深度治理,完成低效设施升级12家、源头替代改造4家。加强工业企业AB级绩效评级,完成9家企业申报工作。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32辆、绿色化改造51辆、新能源替代1台。
2.多管齐下保卫碧水。发挥治水办综合协调作用,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 (略) “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规划编制,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华都国际纺织产业城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省级标杆建设工作。实施“五水共治”“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问题364个、完成整改342个,剩余问题已建立动态数据库,落实整改时限。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摸底工作,开展污染源排查、“回头看”检查,编制污染源地图并做好动态更新。
3.多措并举强力清废。深化全域“ (略) ”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四张清单”,确定146个“无废细胞”创建单元,目前基本达到三星级“ (略) ”建设要求。推进部门一把手“攻坚克难一件事”,起草《全市“五大类”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方案》, (略) 工业固废大排查。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起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政策及焚烧企业补贴标准。加强危废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一厂一策”管控方案,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1个。深化“浙固码”联网应用,开展固废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妥善处置1起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辐射监测异常事件。
4.综合施策保卫净土。出台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土壤源头污染防治,开展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督促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报告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完成调查质控3块。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地下水国考点移位工作,目前已完成新井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制定《 (略) 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方案》,确定中华村、龙溪村、大柳仙等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三)常怀为民服务情怀,生态环境执法取得新进展
1.稳步推进各类督察问题整改。除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略) 共性问题、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项问题尚在整改外,其余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办理“七张问题清单”省、市、县三级问题63个,完成整改销号51个。2022年长江经济带问题暗访反馈的浙江八方热电燃煤锅炉批小建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开展“两高”项目排查整治行动,做到举一反三。
2.全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质效。严格落实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开展绿剑等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累计立案27件,作出行政处罚37件,处罚金额232万余元,完成90家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上市企业、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积极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措施,办理不予处罚1起,发放举报奖励2笔。运用环保“e企管”智能化监管服务,2580家企业完成赋码。加快推进浦阳江流域水质自动站、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提升在线监测能力。
3.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274件,较去年同比下降9.6%,化解国家级信访局积案1件,调解环境纠纷3起。今年以来信访案件转化率9.6%, (略) 各区、县(市)首位。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出台《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整改完成重点问题7个。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完成20家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两轮次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56个。开展生态环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新增企业环保设施排查企业36家,完成摸排24家,涉及环保设施131套。
(四)贯彻严管厚爱理念,干部队*建设呈现新气象
1.强化干部学,提升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四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升资源环境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效能,形成更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工作。五是加强队*建设成效,高质量组织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清廉单元”示范创建, (略) 清廉单元、 (略) 级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
(二)坚持系统治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以蓝天办为指挥部,健全完善通报排名、公开曝光工作机制,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的领域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工业废气VOCs深度治理,完成81家VOCs低效设施升级治理、21家源头替代工作。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抓好道路抑尘和工地扬尘治理。稳步推进低(零)碳镇村试点建设,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二是深入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对水质反弹断面精准落实“一点一策”,确保断面水质巩固提升、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完成1 (略) 级标杆创建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三是深化全域“ (略) ”建设,加快“无废细胞”创建,补齐部分指标短板,力争创成三星级“ (略) ”。 (略) 工业固废大排查,全面开展机械行业含油金属屑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政策。继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完成地下水国考点移位工作,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日常巡查和管护。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环境执法效能提升。一是充分发挥协调联络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实现整改工作扩面提标、长效管控,为顺利迎接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打好坚实基础。二是以亚运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问题,推动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执法经验交流、案件互审互评等形式,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执行环境重点风险源企业排查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排查录入、整改落实、督办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四是定期梳理排查高频投诉事项,分析研究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最优路径和具体方案,聚焦重难件化解。严格落实初件首办责任,提高首办质量和效率。
一、“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以来的成绩
“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持续增强,现代化治理体系有效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成果显著,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稳固,美丽诸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美丽诸暨建设步履坚实。加强规划引领,结合诸暨实际,科学制定《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诸暨规划纲要(2020-2035)》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全面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统筹推进生态制度、生态治理、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2 (略) (略) (略) 验收,2015年通 (略) 创建技术评估,2018年荣 (略) 县、 (略)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县,多次获得美丽浙江建设、美丽绍兴建设工作考核优秀,跻身2019年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百强县第三名。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 (略) 、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依法落实属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浦阳江流域上下游水环境补偿机制,充分调动上下游地区生态保护积极性;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引进第三方金融环保服务,积极探索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稳步推进。紧盯重点任务,狠抓关键领域,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城西废气“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完成印染行业整合集聚提升。全市空气优良率由2012年的39.2%提升至2022年的93.7%,PM2.5浓度由2012年的8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2年的28微克/立方米, (略) 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浦阳江流域污染治理,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实施“找寻查挖”专项行动,深化“幸福河湖”建设提质增效。17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浦阳江出境水质持续优于入境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五水共治”工作三次获得“大禹鼎”、两次获得“大禹鼎”银鼎。打好净土清废保卫战,全面推进全域“ (略) ”建设,建成投运污泥干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科超环保新增5万吨/年废酸与1万吨/年废碱综合利用等项目,不断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制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三)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风险预警体系逐步完善。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稳步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共性问题、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剩余1项问题正在抓紧整改。持续开展绿剑、清朗等生态环境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全天候24小时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行政处罚数、处罚金额较2015年分别下降42.7%、31.9%,环境违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创新实施环境违法亮牌管理, (略) 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上峰生态修复公园项目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我市某企业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对大气、地表水、饮用水、重点污染源等主要环境指标的监测预警全覆盖,率先实施工业污染源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全过程动态监管系统。
(四)生态环境服务精准高效,绿色生态理念深入人心。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主动上门摸排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困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推动实现审批时间最短化、公共内容最简化、资料材料承诺制,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加强排污权储备调配,优先 (略) 级以上重大项目及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日益壮大生态环保志愿者队*,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米果果小镇和祥生春风十里小镇成功入选“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生活方式逐渐渗透群众生活,“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生态文化氛围日渐浓厚,山下湖镇以华丽珍珠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被评 (略) 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得分从2012年的51.95分提升至2022年的87.19分,公众环境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分局围绕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管控有效、生态环境“智治”三大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四大领域,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全力护航亚运会环境质量,荣获202 (略) 生态文明建设突出贡献集体荣誉,奋力在诸暨“奋力争当绍兴第一、 (略) 一流、争做全国十强”进程中贡献生态环境力量。截至6月30日,全市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5.6%,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浦阳江诸暨段出境水质保持Ⅲ类及以上水质,17个县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一)启动生态共富引擎,绿色生态发展释放新动力
1.统筹推进美丽诸暨建设。高 (略) 生态文明建设大会, (略) 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推进2个低碳镇、12个低碳村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帮扶指导、现场培训。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完成首批资料收集上报。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开展浣江-五泄国家风景名胜区实地核查,落实25个必查点、429个一般点位核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评估5件。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企业参保28家。
2.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逐项对照指标认真开展自查,培育挖掘“两山”转化实践案例,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申报材料,争取列入“两山”实 (略) 级储备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略) 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完成中国香榧博物馆、浙江永宁弟兄鼋谷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申报工作,“ (略) 诸暨鼋谷收养守护珍贵爬行动物推动公众科普宣教”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优秀案例, (略) 唯一。
3.强化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严格运用“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引领项目准入,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登记备案413只。出台推进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13”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工业内生项目预审41只,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8个,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加强环评机构日常监管,移交执法队立案调查项目10只,失信记分2次。构建排污许可证联审核发机制,开展“双百方案”审核整改,核发排污许可证39本。强化排污权要素指标保障,完成四项污染物指标交易120笔,成交金额365万元。
4.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共创无废亚运·共享生态诸暨”为主题,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暨迎亚运环境质量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系列活动,举办启动仪式,公布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环保知识科普宣传、生物多样性主题展示、环保设施参观体验活动,累计组织环保法制讲座8次,分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参与人数达1500人次。
(二)厚植绿水青山底色,污染防治攻坚实现新突破
1.一体推进守护蓝天。发挥蓝天办牵头抓总作用,出台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实施空气质量严控区“一点一策”管控方案。加强扬尘管控治理,利用“绍兴蓝天”小程序巡查10万余次、整改扬尘问题85个。加强露天禁烧管控治理,发现处置露天焚烧1610起。深化VOCs深度治理,完成低效设施升级12家、源头替代改造4家。加强工业企业AB级绩效评级,完成9家企业申报工作。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32辆、绿色化改造51辆、新能源替代1台。
2.多管齐下保卫碧水。发挥治水办综合协调作用,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 (略) “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规划编制,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华都国际纺织产业城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省级标杆建设工作。实施“五水共治”“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问题364个、完成整改342个,剩余问题已建立动态数据库,落实整改时限。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摸底工作,开展污染源排查、“回头看”检查,编制污染源地图并做好动态更新。
3.多措并举强力清废。深化全域“ (略) ”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四张清单”,确定146个“无废细胞”创建单元,目前基本达到三星级“ (略) ”建设要求。推进部门一把手“攻坚克难一件事”,起草《全市“五大类”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方案》, (略) 工业固废大排查。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起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政策及焚烧企业补贴标准。加强危废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一厂一策”管控方案,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1个。深化“浙固码”联网应用,开展固废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妥善处置1起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辐射监测异常事件。
4.综合施策保卫净土。出台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土壤源头污染防治,开展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督促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报告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完成调查质控3块。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地下水国考点移位工作,目前已完成新井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制定《 (略) 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方案》,确定中华村、龙溪村、大柳仙等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三)常怀为民服务情怀,生态环境执法取得新进展
1.稳步推进各类督察问题整改。除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略) 共性问题、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项问题尚在整改外,其余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办理“七张问题清单”省、市、县三级问题63个,完成整改销号51个。2022年长江经济带问题暗访反馈的浙江八方热电燃煤锅炉批小建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开展“两高”项目排查整治行动,做到举一反三。
2.全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质效。严格落实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开展绿剑等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累计立案27件,作出行政处罚37件,处罚金额232万余元,完成90家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上市企业、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积极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措施,办理不予处罚1起,发放举报奖励2笔。运用环保“e企管”智能化监管服务,2580家企业完成赋码。加快推进浦阳江流域水质自动站、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提升在线监测能力。
3.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274件,较去年同比下降9.6%,化解国家级信访局积案1件,调解环境纠纷3起。今年以来信访案件转化率9.6%, (略) 各区、县(市)首位。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出台《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整改完成重点问题7个。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完成20家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两轮次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56个。开展生态环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新增企业环保设施排查企业36家,完成摸排24家,涉及环保设施131套。
(四)贯彻严管厚爱理念,干部队*建设呈现新气象
1.强化干部学,提升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四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升资源环境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效能,形成更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工作。五是加强队*建设成效,高质量组织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清廉单元”示范创建, (略) 清廉单元、 (略) 级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
(二)坚持系统治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以蓝天办为指挥部,健全完善通报排名、公开曝光工作机制,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的领域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工业废气VOCs深度治理,完成81家VOCs低效设施升级治理、21家源头替代工作。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抓好道路抑尘和工地扬尘治理。稳步推进低(零)碳镇村试点建设,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二是深入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对水质反弹断面精准落实“一点一策”,确保断面水质巩固提升、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完成1 (略) 级标杆创建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三是深化全域“ (略) ”建设,加快“无废细胞”创建,补齐部分指标短板,力争创成三星级“ (略) ”。 (略) 工业固废大排查,全面开展机械行业含油金属屑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政策。继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完成地下水国考点移位工作,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日常巡查和管护。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环境执法效能提升。一是充分发挥协调联络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实现整改工作扩面提标、长效管控,为顺利迎接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打好坚实基础。二是以亚运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问题,推动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执法经验交流、案件互审互评等形式,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执行环境重点风险源企业排查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排查录入、整改落实、督办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四是定期梳理排查高频投诉事项,分析研究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最优路径和具体方案,聚焦重难件化解。严格落实初件首办责任,提高首办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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