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拟对台州港大麦屿港区LNG应急调峰站配套码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6日拟对台州港大麦屿港区LNG应急调峰站配套码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海洋生态保护 |
1 |
| (略) (略) 大麦屿港区连屿作业区 | 玉环大麦屿君 (略) | 杭州 (略) | 本工程主要包括码头工程、取排水口工程和新建改建海堤工程。 码头工程:建设一座10万总吨(GT)的LNG码头,设计码头泊位长度390m。通过一座引桥与后方*域连接,引桥长度209.7m。本工程LNG码头规模为接卸LNG量为100万吨/年,装船10万吨/年,泊位设计通过能力413万吨/年。工作船码头租用南侧已建支持系统岸线码头,不再另行建设。 取排水口工程:一期海水取水设计流量为17200m3/h,二期海水取水设计流量为43000m3/h。 新建改建海堤工程:海堤加高加固295m,新建海堤长度约320m。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 1、废水: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等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单位处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运营期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域储运站厕所收集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输送至大麦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到港船舶污水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置,落实海水冷却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施工期全面落实充分洒水、净车出入、裸土覆盖、湿法作业、桶罐控尘、上墙公示等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围蔽。运营期优化工艺流程,采用密闭装卸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损耗,减少废气排放。港区禁止尾气不达标的船舶行驶,开展岸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有效控制靠港船舶的污染排放,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合理布局港内设施,高噪声的作业场所与车间应距离港界80m以上,加强对设备的经常性维护和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禁止船舶在码头区域鸣笛,则项目实施对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料收集并运输至有建筑垃圾处理资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钻孔灌注桩钻渣等就地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后方*域填高;疏浚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废弃物倾倒许可证后在指定合法倾倒区倾倒。运营期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清运,船舶垃圾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生态:码头等水工构筑建设对工程区附近其他海域的流速和冲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和占用海域以及运营期取水卷载共造成生物损失经济价值约462万元。在采取打桩等高噪声施工和疏浚尽量避开4~6月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高峰期,疏浚作业应选用环保型疏浚设备,打桩作业采用“软启动”方式。运营期建议在取水口设置滤网、拦污栅及移动式清污机阻止较大鱼虾等水产资源进入管道,加强对海水取水口、排水口的监控监测,重点加强对水温、EDG等的跟踪监测,建设单位出资并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后,可有效减缓项目实施对海域环境的影响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6、环境风险:编制(船舶溢油和LNG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等要求,配备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最大限度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台州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海洋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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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略) 大麦屿港区连屿作业区 | 玉环大麦屿君 (略) | 杭州 (略) | 本工程主要包括码头工程、取排水口工程和新建改建海堤工程。 码头工程:建设一座10万总吨(GT)的LNG码头,设计码头泊位长度390m。通过一座引桥与后方*域连接,引桥长度209.7m。本工程LNG码头规模为接卸LNG量为100万吨/年,装船10万吨/年,泊位设计通过能力413万吨/年。工作船码头租用南侧已建支持系统岸线码头,不再另行建设。 取排水口工程:一期海水取水设计流量为17200m3/h,二期海水取水设计流量为43000m3/h。 新建改建海堤工程:海堤加高加固295m,新建海堤长度约320m。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 1、废水: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等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单位处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运营期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域储运站厕所收集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输送至大麦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到港船舶污水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置,落实海水冷却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施工期全面落实充分洒水、净车出入、裸土覆盖、湿法作业、桶罐控尘、上墙公示等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围蔽。运营期优化工艺流程,采用密闭装卸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损耗,减少废气排放。港区禁止尾气不达标的船舶行驶,开展岸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有效控制靠港船舶的污染排放,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合理布局港内设施,高噪声的作业场所与车间应距离港界80m以上,加强对设备的经常性维护和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禁止船舶在码头区域鸣笛,则项目实施对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料收集并运输至有建筑垃圾处理资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钻孔灌注桩钻渣等就地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后方*域填高;疏浚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废弃物倾倒许可证后在指定合法倾倒区倾倒。运营期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清运,船舶垃圾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生态:码头等水工构筑建设对工程区附近其他海域的流速和冲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和占用海域以及运营期取水卷载共造成生物损失经济价值约462万元。在采取打桩等高噪声施工和疏浚尽量避开4~6月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高峰期,疏浚作业应选用环保型疏浚设备,打桩作业采用“软启动”方式。运营期建议在取水口设置滤网、拦污栅及移动式清污机阻止较大鱼虾等水产资源进入管道,加强对海水取水口、排水口的监控监测,重点加强对水温、EDG等的跟踪监测,建设单位出资并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后,可有效减缓项目实施对海域环境的影响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6、环境风险:编制(船舶溢油和LNG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等要求,配备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最大限度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台州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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