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千山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千山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的通知
区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
(略) 农业农村厅《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为树立示范典型和榜样带头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千山区农业农村局、千山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拟在我区遴选一批稳定的合作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验收合格的基地适当物化补助。具体申报遴选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突出重点、择优遴选”的原则,选荐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力求“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二、遴选范围
围绕我区主要粮食作物及特色主导产业玉米、果树、蔬菜(设施果蔬)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农业示范园区均可申报推荐。
三、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无违规违法记录。
2.生产经营场所稳定,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且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愿意承担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任务。
3.具有一定规模,项目年度内开展不低于3项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其中区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介发布的主推技术至少1项。
4.能够积极响应、配合、支持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在各自领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遴选程序
1.镇街推荐:自愿申报,经镇街农业技术推广站推荐报送区农业农村部门。
2.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基地进行评审。
3.确定基地: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意见,入选基地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五、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单位需上报《千山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材料》一册,包括基地申报推荐表(附件)、申请书(含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基地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楠 电话:*
地 址:千山区政府120办公室
附件: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推荐表
(略) 千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
区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
(略) 农业农村厅《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为树立示范典型和榜样带头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千山区农业农村局、千山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拟在我区遴选一批稳定的合作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验收合格的基地适当物化补助。具体申报遴选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突出重点、择优遴选”的原则,选荐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力求“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二、遴选范围
围绕我区主要粮食作物及特色主导产业玉米、果树、蔬菜(设施果蔬)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农业示范园区均可申报推荐。
三、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无违规违法记录。
2.生产经营场所稳定,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且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愿意承担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任务。
3.具有一定规模,项目年度内开展不低于3项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其中区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介发布的主推技术至少1项。
4.能够积极响应、配合、支持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在各自领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遴选程序
1.镇街推荐:自愿申报,经镇街农业技术推广站推荐报送区农业农村部门。
2.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基地进行评审。
3.确定基地: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意见,入选基地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五、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单位需上报《千山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材料》一册,包括基地申报推荐表(附件)、申请书(含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基地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楠 电话:*
地 址:千山区政府120办公室
附件: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推荐表
(略) 千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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