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池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中池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池生 (略) 《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腾大道以南、牌楼路以东、栖云路以北地块厂房 | ||
建设单位: | 安徽中池生 (略)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
项目概况: | 安徽中池生 (略) 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龙腾大道以南、牌楼路以东、栖云路以北地块厂房。中心坐标为117度34分26.545秒,30度43分17.349秒,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拉丝生产线和热解生产线。拉丝生产线主要设备为锯断机、抛光机、拉丝机、品选机;热解生产线主要设备为破碎机、干燥机、热解反应器、焚烧炉、余热锅炉、脱硝、省煤器、布袋除尘、脱硫塔、输送机、回流风机、冷却机、和料机、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7700吨干竹丝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的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锯断、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竹炭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焚烧废气经SCR+布袋除尘器+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搅拌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粉尘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焚烧烟气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制;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水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达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1#厂房西北侧,2个,共405m2)和危废暂存间(11#厂房外东侧,10m2),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竹屑、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催化剂、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竹焦油、竹醋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5、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0.24t/a;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4.488t/a;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2.96t/a。你公司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严禁超总量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 (略) 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池生 (略) 《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腾大道以南、牌楼路以东、栖云路以北地块厂房 | ||
建设单位: | 安徽中池生 (略)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
项目概况: | 安徽中池生 (略) 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龙腾大道以南、牌楼路以东、栖云路以北地块厂房。中心坐标为117度34分26.545秒,30度43分17.349秒,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拉丝生产线和热解生产线。拉丝生产线主要设备为锯断机、抛光机、拉丝机、品选机;热解生产线主要设备为破碎机、干燥机、热解反应器、焚烧炉、余热锅炉、脱硝、省煤器、布袋除尘、脱硫塔、输送机、回流风机、冷却机、和料机、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7700吨干竹丝及3万吨竹废料综合处理项目的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锯断、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竹炭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焚烧废气经SCR+布袋除尘器+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搅拌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粉尘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焚烧烟气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制;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水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达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1#厂房西北侧,2个,共405m2)和危废暂存间(11#厂房外东侧,10m2),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竹屑、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催化剂、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竹焦油、竹醋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5、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0.24t/a;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4.488t/a;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2.96t/a。你公司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严禁超总量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 (略) 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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