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1×100MW煤气发电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
关于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1×100MW煤气发电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纵横 (略) 1×100MW煤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1 | 河北纵横 (略) 1×100MW煤气发电项目 | 丰南区临港经济园,河北纵横 (略) 厂区内 | 河北纵横 (略) | 河北 (略) | 总用地面积约为26046㎡,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4000万元,项目建设1×320t/h超高温亚临界锅炉+1×100MW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11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70800万kwh,年供电量约65500万kwh,所发电量全部自用。 | 1、废气。项目新建1台320t/h 燃气锅炉,锅炉燃料为净化后精脱硫处理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锅炉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低氮燃烧器+SCR脱硝+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8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中“煤气发电设施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烟尘排放浓度≤5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Nm3(65蒸吨以下燃气锅炉≤100mg/Nm3);安装全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脱硝系统氨水储罐、管路及其零部件均采用全密闭工艺,氨水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吸收罐净化处理,装卸料采取平衡管工艺,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排放限值标准;汽轮机主油箱产生的油雾经油雾吸收净化装置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以上生产废水经入纵横钢铁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劳动定员在纵横钢铁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采取降噪、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3.11.6-11.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纵横 (略) 1×100MW煤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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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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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1 | 河北纵横 (略) 1×100MW煤气发电项目 | 丰南区临港经济园,河北纵横 (略) 厂区内 | 河北纵横 (略) | 河北 (略) | 总用地面积约为26046㎡,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4000万元,项目建设1×320t/h超高温亚临界锅炉+1×100MW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11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70800万kwh,年供电量约65500万kwh,所发电量全部自用。 | 1、废气。项目新建1台320t/h 燃气锅炉,锅炉燃料为净化后精脱硫处理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锅炉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低氮燃烧器+SCR脱硝+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8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中“煤气发电设施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烟尘排放浓度≤5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Nm3(65蒸吨以下燃气锅炉≤100mg/Nm3);安装全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脱硝系统氨水储罐、管路及其零部件均采用全密闭工艺,氨水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吸收罐净化处理,装卸料采取平衡管工艺,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排放限值标准;汽轮机主油箱产生的油雾经油雾吸收净化装置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以上生产废水经入纵横钢铁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劳动定员在纵横钢铁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采取降噪、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3.1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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