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交通运输领域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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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领域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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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略) 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交通运输领域

1

理论教练员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修改)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2016年4月21日修正)第十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

理论教练员应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操作教练员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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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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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事项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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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

部门

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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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规

(略) 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交通运输领域

1

理论教练员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修改)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2016年4月21日修正)第十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

理论教练员应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操作教练员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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