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韩锌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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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隆韩锌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宁夏余山再生 (略) 联系人:陈余山 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 (略) 联系人:兰永宁 电话:*

项目名称: (略) 土壤污染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起止日期:2022年7月~2023年9月

调查地块概况: (略) 土壤污染遗留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平罗县城关镇,定远街北侧、通源驾驶培训中心西侧,总占地面积68970.9m2。全部属于建设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0165.9m2,工业用地(M)58805m2。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31′8.52″,北纬:38°56′11.86″。

调查地块自2021年8月20日,由宁夏余山再生 (略) (略) 竞拍取得使用权,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出让,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调查地块属于该办法所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的用地)。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掌握的资料信息,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主要包括:

①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 (略) 使用的原料中包含铅、砷、镉等重金属元素;2008年以前,原料露天堆放,地面仅采用简单粘土层防渗,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②2008年后在原有原料堆放位置建设原料棚,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属于可能污染较重的区域;

③原有冶炼车间,设置2台电炉,冶炼操作活动可能发生物料的跑冒滴漏现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属于可能污染较重的区域;

④“三废”污染物:废气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等,可能通过大气沉降,造成厂区裸露土壤的污染;

⑤无生产废水排放,但冷却循环水可能接触到原辅材料、固废、产品,冷却循环水有下渗土壤的风险,含铅、砷、镉重金属元素,属于可能污染较重的区域。根据人员访谈结合地勘资料,原有冷却循环水池深度约2m,采用混凝土硬化。

⑥相邻地块工业企业包括碳化硅生产企业、植物油生产企业、光伏农业、公交公司、饲料加工、驾校、 (略) 场、商混站及广场砖预制场等。潜在土壤环境风险来源主要为润滑油的使用,以及常见金属元素等。存在污染物向调查地块迁移的可能。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根据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与清洁对照点浓度相近。地块内3口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及铁超标外,其余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监控井与对照井检测结果基本一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和铁超标原因与本地区气候、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有关。同时考虑到地块内地下水超标指标为综合性常规指标,不涉及特征污染因子,超标项目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毒理学指标,且场地内地下水不利用。故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汇总意见+修改说明.pdf

宁夏隆韩锌业土壤污染调查----正文.pdf

对于上述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与调查单位联系。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有效期15天。

,宁夏

建设单位:宁夏余山再生 (略) 联系人:陈余山 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 (略) 联系人:兰永宁 电话:*

项目名称: (略) 土壤污染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起止日期:2022年7月~2023年9月

调查地块概况: (略) 土壤污染遗留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平罗县城关镇,定远街北侧、通源驾驶培训中心西侧,总占地面积68970.9m2。全部属于建设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0165.9m2,工业用地(M)58805m2。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31′8.52″,北纬:38°56′11.86″。

调查地块自2021年8月20日,由宁夏余山再生 (略) (略) 竞拍取得使用权,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出让,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调查地块属于该办法所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的用地)。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掌握的资料信息,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主要包括:

①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 (略) 使用的原料中包含铅、砷、镉等重金属元素;2008年以前,原料露天堆放,地面仅采用简单粘土层防渗,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②2008年后在原有原料堆放位置建设原料棚,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属于可能污染较重的区域;

③原有冶炼车间,设置2台电炉,冶炼操作活动可能发生物料的跑冒滴漏现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属于可能污染较重的区域;

④“三废”污染物:废气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等,可能通过大气沉降,造成厂区裸露土壤的污染;

⑤无生产废水排放,但冷却循环水可能接触到原辅材料、固废、产品,冷却循环水有下渗土壤的风险,含铅、砷、镉重金属元素,属于可能污染较重的区域。根据人员访谈结合地勘资料,原有冷却循环水池深度约2m,采用混凝土硬化。

⑥相邻地块工业企业包括碳化硅生产企业、植物油生产企业、光伏农业、公交公司、饲料加工、驾校、 (略) 场、商混站及广场砖预制场等。潜在土壤环境风险来源主要为润滑油的使用,以及常见金属元素等。存在污染物向调查地块迁移的可能。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根据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检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与清洁对照点浓度相近。地块内3口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及铁超标外,其余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监控井与对照井检测结果基本一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和铁超标原因与本地区气候、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有关。同时考虑到地块内地下水超标指标为综合性常规指标,不涉及特征污染因子,超标项目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毒理学指标,且场地内地下水不利用。故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汇总意见+修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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