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征求意见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能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m2。项目制氢站建设工艺装置区、办公楼、变电站及其他配套设施。制氢站配套60套10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年制氢2.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能 (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内蒙古 (略)

  四、征求公众建议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项目环评报告中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可采用网上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mzc9

  或可前往内蒙古京能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cpA

  提取码:0d7r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63.com邮箱,也可拨打电话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内蒙古京能 (略)

  2023年11月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能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m2。项目制氢站建设工艺装置区、办公楼、变电站及其他配套设施。制氢站配套60套10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年制氢2.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能 (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内蒙古 (略)

  四、征求公众建议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项目环评报告中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可采用网上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mzc9

  或可前往内蒙古京能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cpA

  提取码:0d7r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63.com邮箱,也可拨打电话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内蒙古京能 (略)

  2023年11月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