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红十字会关于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公益项目应急救援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补助申报的通知
舞阳县红十字会关于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公益项目应急救援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补助申报的通知
各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善款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服务红十字事业发展。 (略) 红十字基金会《关于修订“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项目的通知》(豫红基〔202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县域内应急救援队*和志愿服务队*建设补助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
近两年来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具有民办非企业资格的应急救援队*和志愿服务队*。
二、资金使用范围
本公益项目资金为5.8公益日互联网筹资款,预算金额3万元,支持不超过3支队*,每支队*1万元左右,用完即止。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救护员证和师资证的取得、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急救知识普及培训、慰问困难群体、5.8公益日互联网筹资活动、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和陪护、人体器官捐献动员、队员开展应急救援救护的人身意外保险等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申报资料
1、民办非企业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须有参与红十字事业的具体工作;
3、近两年来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4、各项荣誉复印件;
5、本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护员证件复印件;
6、本单位购置救援设施设备的票据(合计在5万元以上)或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等;
7、本单位开展红十字相关工作的图片资料等。
四、实施时间
1.资料上报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30日。
2.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
3.拨款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9日。
五、其它事项
1、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仅用于资料审核并不代表即可获得补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申请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印章,一式两份。
2、申请单位应据实提供资料,如出现虚假、伪造或隐瞒等情况,将拒绝对其补助,已经获得的补助将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
3、县红十字会与获得的补助资格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助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远彩月 0395-*,*
办公地址:舞阳县舞泉镇北京路北段县红十字会办公区
舞阳县红十字会
2023年11月6日
各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善款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服务红十字事业发展。 (略) 红十字基金会《关于修订“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项目的通知》(豫红基〔202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县域内应急救援队*和志愿服务队*建设补助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
近两年来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具有民办非企业资格的应急救援队*和志愿服务队*。
二、资金使用范围
本公益项目资金为5.8公益日互联网筹资款,预算金额3万元,支持不超过3支队*,每支队*1万元左右,用完即止。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救护员证和师资证的取得、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急救知识普及培训、慰问困难群体、5.8公益日互联网筹资活动、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和陪护、人体器官捐献动员、队员开展应急救援救护的人身意外保险等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申报资料
1、民办非企业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须有参与红十字事业的具体工作;
3、近两年来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4、各项荣誉复印件;
5、本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护员证件复印件;
6、本单位购置救援设施设备的票据(合计在5万元以上)或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等;
7、本单位开展红十字相关工作的图片资料等。
四、实施时间
1.资料上报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30日。
2.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
3.拨款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9日。
五、其它事项
1、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仅用于资料审核并不代表即可获得补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申请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印章,一式两份。
2、申请单位应据实提供资料,如出现虚假、伪造或隐瞒等情况,将拒绝对其补助,已经获得的补助将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
3、县红十字会与获得的补助资格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助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远彩月 0395-*,*
办公地址:舞阳县舞泉镇北京路北段县红十字会办公区
舞阳县红十字会
2023年11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