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宏胜商贸有限公司炉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宏胜商贸有限公司炉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炉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传真:0833-*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河路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炉渣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峨边彝族自治县核桃坪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山四维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利用原峨 (略) 厂房进行建设,新建炉渣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加工炉渣20万吨,新建循环池、循环设备一套,建筑面积874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分为洗砂用水、磁选用水、降尘用水及轮胎冲洗用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峨边智滔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密闭,项目投料区通过设置喷雾降尘、洒水降尘、项目加工车间封闭,屋顶设置喷雾降尘,生产线置于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皮带封闭;在投料口、破碎筛分设备处设置自动喷淋设施等方式降低废气排放。
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在60~75dB(A)。主要噪声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通过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车间密闭;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注意维护各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禁止生产;优化设备布局,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磁选固废及压滤泥饼;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
本项目设置1台压滤机处理沉淀池沉渣,此过程会产生压滤泥饼,压滤泥饼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项目炉渣经过破碎筛分后需进行磁选,该工序将产生铁渣,铁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产品堆场,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设备检修养护等过程产生的检修废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检修废油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由专人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需送至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炉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传真:0833-*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河路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炉渣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峨边彝族自治县核桃坪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山四维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利用原峨 (略) 厂房进行建设,新建炉渣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加工炉渣20万吨,新建循环池、循环设备一套,建筑面积874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分为洗砂用水、磁选用水、降尘用水及轮胎冲洗用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峨边智滔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密闭,项目投料区通过设置喷雾降尘、洒水降尘、项目加工车间封闭,屋顶设置喷雾降尘,生产线置于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皮带封闭;在投料口、破碎筛分设备处设置自动喷淋设施等方式降低废气排放。
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在60~75dB(A)。主要噪声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通过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车间密闭;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注意维护各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禁止生产;优化设备布局,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磁选固废及压滤泥饼;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
本项目设置1台压滤机处理沉淀池沉渣,此过程会产生压滤泥饼,压滤泥饼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项目炉渣经过破碎筛分后需进行磁选,该工序将产生铁渣,铁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产品堆场,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设备检修养护等过程产生的检修废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检修废油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由专人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需送至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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