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海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西工信〔2023〕444号)收悉。根据《 (略)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和备案管理办法》(青经信投〔2018〕96号),同意核准 (略) 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都兰县沟里乡阿斯哈(可热)矿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建设规模6万吨/年,采用无底柱浅孔留矿法(嗣后充填)和削壁充填法工艺,矿山开采服务年限15.1年。新建采矿工程及配套建设10KV变电站等相关公辅设施。
四、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
项目总投资18726.6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1393万元,年利润总额约3487.7万元,年利税约1441.6万元。
五、项目建设周期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
六、项目核准依据及已取得的批复文件
1.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青自然资预审〔2023〕22号);
2.《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
3.《关于<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青自然资储审备字〔2023〕01号);
4.《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补充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青地调储评字〔2023〕01号);
5.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海西州那陵河水利枢纽工程红线范围等4个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函》;
七、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 (略) 依据批复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安全设计等相关批复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按照批复内容建设,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生产、恢复治理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项目开工后,请你局会同应急、生态、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各项批复内容建设。督促企业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更新相关内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八、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不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海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西工信〔2023〕444号)收悉。根据《 (略)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和备案管理办法》(青经信投〔2018〕96号),同意核准 (略) 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都兰县沟里乡阿斯哈(可热)矿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建设规模6万吨/年,采用无底柱浅孔留矿法(嗣后充填)和削壁充填法工艺,矿山开采服务年限15.1年。新建采矿工程及配套建设10KV变电站等相关公辅设施。
四、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
项目总投资18726.6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1393万元,年利润总额约3487.7万元,年利税约1441.6万元。
五、项目建设周期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
六、项目核准依据及已取得的批复文件
1.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采矿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青自然资预审〔2023〕22号);
2.《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
3.《关于<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青自然资储审备字〔2023〕01号);
4.《 (略) 都兰县阿斯哈(可热)地区金矿补充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青地调储评字〔2023〕01号);
5.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海西州那陵河水利枢纽工程红线范围等4个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函》;
七、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 (略) 依据批复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安全设计等相关批复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按照批复内容建设,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生产、恢复治理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项目开工后,请你局会同应急、生态、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各项批复内容建设。督促企业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更新相关内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八、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不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