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传高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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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传高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委托新疆金 (略) 承担了《 (略) 传高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传高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 (略) 什深喀农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76°15′21.501″,39°32′32.211″。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内容:年出栏46万只蛋鸡,建设24栋鸡舍同时配套各种附属设施。

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传高养殖合作社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深喀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联 系 人:刘总

电 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金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B座920室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传高养殖合作社

2023年11月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委托新疆金 (略) 承担了《 (略) 传高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传高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 (略) 什深喀农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76°15′21.501″,39°32′32.211″。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内容:年出栏46万只蛋鸡,建设24栋鸡舍同时配套各种附属设施。

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传高养殖合作社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深喀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联 系 人:刘总

电 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金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B座920室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传高养殖合作社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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