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的通告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重点项目方面。谋划论证不足、缺乏统筹、盲目决策,急于求成、大干快上,搞运动、大呼隆,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建“高大上”项目或“面子工程”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围标串标、偷工减料、质量监理不严,以及工程项目款拖延结算兑付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成的产业项目管理粗放、闲置浪费、管护不善、损毁严重或资产流失、被侵占等问题。
(二)重大资金方面。监守自盗、贪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三资”问题;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等问题;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重要环节方面。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相关政策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新官不理旧账”、数据造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情况不公开、惠农政策不落实,以及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不公布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问题。
(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方面。摸排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以及在监测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脱贫家庭学生应享受未享受相关教育补助资金、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以及未按规定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报销医疗费用或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办理慢性病卡,危房住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不及时、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帮扶企业未按约定履行帮带责任、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用途违规或变相分红,就业指导培训政策落实不力,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不到位不及时,公益性岗位人岗不匹配、空岗顶岗、拖欠工资,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等问题;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到位,周边产业带动能力弱,搬迁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高,基层组织和社区管理制度不健全,搬迁群众社会融入不够等问题。
(五)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邮编:*;邮寄地址: (略) 华尔大厦A座912)。
2、来访请到: (略) 华尔大厦A座一楼西信访接待室。
3、拨打举报电话:0396—*
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重点项目方面。谋划论证不足、缺乏统筹、盲目决策,急于求成、大干快上,搞运动、大呼隆,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建“高大上”项目或“面子工程”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围标串标、偷工减料、质量监理不严,以及工程项目款拖延结算兑付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成的产业项目管理粗放、闲置浪费、管护不善、损毁严重或资产流失、被侵占等问题。
(二)重大资金方面。监守自盗、贪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三资”问题;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等问题;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重要环节方面。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相关政策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新官不理旧账”、数据造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情况不公开、惠农政策不落实,以及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不公布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问题。
(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方面。摸排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以及在监测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脱贫家庭学生应享受未享受相关教育补助资金、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以及未按规定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报销医疗费用或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办理慢性病卡,危房住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不及时、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帮扶企业未按约定履行帮带责任、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用途违规或变相分红,就业指导培训政策落实不力,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不到位不及时,公益性岗位人岗不匹配、空岗顶岗、拖欠工资,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等问题;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到位,周边产业带动能力弱,搬迁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高,基层组织和社区管理制度不健全,搬迁群众社会融入不够等问题。
(五)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邮编:*;邮寄地址: (略) 华尔大厦A座912)。
2、来访请到: (略) 华尔大厦A座一楼西信访接待室。
3、拨打举报电话:0396—*
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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