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提升行动的通告
示范区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提升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示范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提升行动。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督治理成效,现将监督治理重点内容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监督治理重点内容
(一)助企惠企政策落实方面。贯彻落实 (略) 、 (略) (略) 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慢执行甚至不执行;将政策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围绕政策落实的责任分工方案、申报操作流程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保障机制不清晰、不到位,“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减税降费、补贴发放、资金扶持等助企惠企政策中暗设门槛、私设条件等问题。
(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围绕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批”建设项目,聚焦项目审批、招投标、项目协调推进、资金拨付使用、廉政风险防范中存在的缺乏担当、敷衍塞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诉求;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对上级部署和领导批示行动迟缓,对项目情况底数不清,态度消极、得过且过;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简政放权不到位,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和前置条件;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吃“回扣”;重复检查、设置障碍,影响项目正常推进;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方面。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漠视企业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在涉企服务各环节随意拖延、敷衍塞责,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不完整、办事流程不清晰、收费标准不明晰,人为设置限制条件、增设不必要环节;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等问题。
(四)涉企执法管理方面。违反“双随机、一公开”,滥用自由裁量权,消极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一刀切”,执法程序不规范,措施使用不当;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罚代管, (略) 场主体负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乱用行政和司法强制措施, (略) 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五)政商关系方面。在政商交往过程中,界限不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 (略) 场经营活动;违反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收受名贵特产、电子红包、消费卡等礼品礼金,占用企业财物;违规操控民营企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邮编:*;邮寄地址: (略) 华尔大厦A座912)。
2.来访请到: (略) 华尔大厦A座一楼西信访接待室。
3.拨打举报电话:0396-*、0396-12388
4. (略) 纪委监委举报网站:
欢迎 (略) 场主体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2023年4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示范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提升行动。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督治理成效,现将监督治理重点内容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监督治理重点内容
(一)助企惠企政策落实方面。贯彻落实 (略) 、 (略) (略) 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慢执行甚至不执行;将政策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围绕政策落实的责任分工方案、申报操作流程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保障机制不清晰、不到位,“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减税降费、补贴发放、资金扶持等助企惠企政策中暗设门槛、私设条件等问题。
(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围绕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批”建设项目,聚焦项目审批、招投标、项目协调推进、资金拨付使用、廉政风险防范中存在的缺乏担当、敷衍塞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诉求;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对上级部署和领导批示行动迟缓,对项目情况底数不清,态度消极、得过且过;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简政放权不到位,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和前置条件;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吃“回扣”;重复检查、设置障碍,影响项目正常推进;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方面。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漠视企业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在涉企服务各环节随意拖延、敷衍塞责,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不完整、办事流程不清晰、收费标准不明晰,人为设置限制条件、增设不必要环节;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等问题。
(四)涉企执法管理方面。违反“双随机、一公开”,滥用自由裁量权,消极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一刀切”,执法程序不规范,措施使用不当;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罚代管, (略) 场主体负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乱用行政和司法强制措施, (略) 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五)政商关系方面。在政商交往过程中,界限不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 (略) 场经营活动;违反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收受名贵特产、电子红包、消费卡等礼品礼金,占用企业财物;违规操控民营企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邮编:*;邮寄地址: (略) 华尔大厦A座912)。
2.来访请到: (略) 华尔大厦A座一楼西信访接待室。
3.拨打举报电话:0396-*、0396-12388
4. (略) 纪委监委举报网站:
欢迎 (略) 场主体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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