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海阔天通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8万吨沥青混合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海阔天通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8万吨沥青混合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加工生产 8 万吨沥青混合物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示范西区 | 天津海润 (略) | 天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现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示范西区,依托天津 (略) 现有场地以及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杨柳庄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业用地进行投资建设8万吨改性沥青混合物(包括3万吨橡胶粉改性沥青和5万吨树脂改性沥青)项目,其中3万吨橡胶粉改性沥青混合物通过新建的调和罐、储罐等设备设施进行生产和储存;另外 5万吨树脂改性沥青混合物生产需要依托现有生产设备的闪蒸塔、精馏塔以及加热炉等进行生产,同时本项目新增2台 2t/h 的天然气蒸汽锅炉为3万吨橡胶粉改性沥青的生产提供热源。原矿物油产能由13万吨降到8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周期为2个月。 |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废水与环新增锅炉排水,废水经厂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储罐废气、加热调和废气及卸油储罐废气采用管道收集至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除油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后经由现有17m 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树脂沥青混合物闪蒸和减压蒸馏过程以及改性沥青混合物加热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VOCs 废气 ,经密闭管道通过加热炉焚烧处理后经由 17m 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加热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后经由17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导热油炉产生颗粒物、SO2、NOX 和 CO 废气 ,经15m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沥青装车、储存以及橡胶粉沥青混合物预混、发育、储存过程产生的沥青烟、 苯并[a]芘、VOCs 废气,经密闭管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除油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由17m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废气(VOCs、NH3、H2S 和臭气浓度)采用“碱液喷淋+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蒸汽锅炉烟气经过烟道,最终由各自根15m高排气筒 P6和 P7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 (略) 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 (略)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 (略) 年加工生产8万吨沥青混合物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送风风机通过安装隔声罩,软管连接,环保设施处理风机通过软管连接,安装隔声房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废抹布、手套等沾染废物、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污水处理污油返回生产装置回用。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油类和硫酸等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设置监控、报警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建立地下水及土壤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及土壤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8、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9、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 2023.11.6- 11.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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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加工生产 8 万吨沥青混合物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示范西区 | 天津海润 (略) | 天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现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示范西区,依托天津 (略) 现有场地以及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杨柳庄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业用地进行投资建设8万吨改性沥青混合物(包括3万吨橡胶粉改性沥青和5万吨树脂改性沥青)项目,其中3万吨橡胶粉改性沥青混合物通过新建的调和罐、储罐等设备设施进行生产和储存;另外 5万吨树脂改性沥青混合物生产需要依托现有生产设备的闪蒸塔、精馏塔以及加热炉等进行生产,同时本项目新增2台 2t/h 的天然气蒸汽锅炉为3万吨橡胶粉改性沥青的生产提供热源。原矿物油产能由13万吨降到8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周期为2个月。 |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废水与环新增锅炉排水,废水经厂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储罐废气、加热调和废气及卸油储罐废气采用管道收集至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除油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后经由现有17m 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树脂沥青混合物闪蒸和减压蒸馏过程以及改性沥青混合物加热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VOCs 废气 ,经密闭管道通过加热炉焚烧处理后经由 17m 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加热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后经由17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导热油炉产生颗粒物、SO2、NOX 和 CO 废气 ,经15m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沥青装车、储存以及橡胶粉沥青混合物预混、发育、储存过程产生的沥青烟、 苯并[a]芘、VOCs 废气,经密闭管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除油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由17m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废气(VOCs、NH3、H2S 和臭气浓度)采用“碱液喷淋+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经一根17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蒸汽锅炉烟气经过烟道,最终由各自根15m高排气筒 P6和 P7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 (略) 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 (略)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 (略) 年加工生产8万吨沥青混合物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送风风机通过安装隔声罩,软管连接,环保设施处理风机通过软管连接,安装隔声房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废抹布、手套等沾染废物、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污水处理污油返回生产装置回用。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油类和硫酸等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设置监控、报警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建立地下水及土壤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及土壤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8、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9、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 2023.11.6- 11.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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