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北湖风电基地一期配套北湖1#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信息公示
敦煌市北湖风电基地一期配套北湖1#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
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故我公司将删除商业秘密的《 (略) 北湖风电基地一期配套北湖 1#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文及其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
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故我公司将删除商业秘密的《 (略) 北湖风电基地一期配套北湖 1#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文及其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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