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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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片区集中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已于2022年2月16日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

现评价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片区集中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片区集中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3、原有项目概况:原有项目已建成供水规模均为5000m3/d的一水厂和二水厂以及配套的输水规模均为5500m3/d原水输水管。

原有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经调查,一水厂于2010年4月9日取得《漾濞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漾环许可[2010]2号)。二水厂于2011年5月16日取得《漾濞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漾濞彝族自治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漾环发[2011]23号)。

原有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原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原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污染要素

现状采取的措施

一水厂

二水厂

废气

污泥异味

自来水厂在生产区不会产生异味,但在排泥过程中会产生轻微的异味,其产生源主要为底泥中含硫有机物在厌氧发酵过程中转化产生的氨、硫化氢、*硫醇等恶臭污染物所致。水厂产生的污泥主要为原水净化过程中去除的悬浮沉淀物,以无机的砂粒为主,有机污染物含量较低,故本项目污泥产生的异味不明显。

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沟排入美翕线两侧的雨水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根据现场调查,一水厂员工不在厂区内做饭,厂区内的厨房闲置,不产生食堂废水;反冲洗废水和排泥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沟。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沟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根据现场调查,二水厂员工不在厂区内做饭,厂区内的厨房闲置,不产生食堂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周边农灌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排泥水就近排入村庄污水沟,与村庄污水混合后, (略) 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噪声

生产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产生。

固废

生活垃圾

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污泥

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雨水沟内

与排泥水一同就近排入村庄污水沟,与村庄污水混合后, (略) 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加药间固废

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附近垃圾收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废矿物油

委托专业厂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修所得废矿物油由厂家自行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责任由厂家承担。不在项目区设置危废暂存间。

3、本期工程工程内容:从雪山河现状取水池新建两条DN300球墨铸铁管至二水厂,总长1875米;将二级电站至一水厂原有DN20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改造为两条DN250球墨铸铁管,总长6750米。根据给水专项规划要求,二水厂扩建7000m3/d的混合钢筋混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一水厂新建1000m3/d的清水池。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BGSTqdIvR6qPA

提取码:1iys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_bObUo9-JW19jz4A

提取码:zu02

公众可通过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公示期自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连续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67号

3、邮编:*

4、电话:李工

5、联系人:*

6、邮箱:*@*q.com

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

,山西,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大理白族自治州

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片区集中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已于2022年2月16日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

现评价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片区集中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片区集中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3、原有项目概况:原有项目已建成供水规模均为5000m3/d的一水厂和二水厂以及配套的输水规模均为5500m3/d原水输水管。

原有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经调查,一水厂于2010年4月9日取得《漾濞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漾环许可[2010]2号)。二水厂于2011年5月16日取得《漾濞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漾濞彝族自治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漾环发[2011]23号)。

原有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原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原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污染要素

现状采取的措施

一水厂

二水厂

废气

污泥异味

自来水厂在生产区不会产生异味,但在排泥过程中会产生轻微的异味,其产生源主要为底泥中含硫有机物在厌氧发酵过程中转化产生的氨、硫化氢、*硫醇等恶臭污染物所致。水厂产生的污泥主要为原水净化过程中去除的悬浮沉淀物,以无机的砂粒为主,有机污染物含量较低,故本项目污泥产生的异味不明显。

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沟排入美翕线两侧的雨水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根据现场调查,一水厂员工不在厂区内做饭,厂区内的厨房闲置,不产生食堂废水;反冲洗废水和排泥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沟。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沟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根据现场调查,二水厂员工不在厂区内做饭,厂区内的厨房闲置,不产生食堂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周边农灌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排泥水就近排入村庄污水沟,与村庄污水混合后, (略) 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噪声

生产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产生。

固废

生活垃圾

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污泥

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雨水沟内

与排泥水一同就近排入村庄污水沟,与村庄污水混合后, (略) 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加药间固废

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附近垃圾收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废矿物油

委托专业厂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修所得废矿物油由厂家自行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责任由厂家承担。不在项目区设置危废暂存间。

3、本期工程工程内容:从雪山河现状取水池新建两条DN300球墨铸铁管至二水厂,总长1875米;将二级电站至一水厂原有DN20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改造为两条DN250球墨铸铁管,总长6750米。根据给水专项规划要求,二水厂扩建7000m3/d的混合钢筋混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一水厂新建1000m3/d的清水池。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BGSTqdIvR6qPA

提取码:1iys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_bObUo9-JW19jz4A

提取码:zu02

公众可通过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公示期自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连续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67号

3、邮编:*

4、电话:李工

5、联系人:*

6、邮箱:*@*q.com

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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