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德昌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23〕49号)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县31万元项目资金,在我县培育高素质农民79人。为扎实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培训任务,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69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3〕184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经需求调查,结合德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建设好安宁河“天府第二粮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农牧并重、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班次完成培育任务。

三、培训层次、类别及计划

(一)省级调训4人,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人,农业经理人3人。

(二)州级调训10人,全部为农业经理人。

(三)县级培训65人,为粮经复合种植专业的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带头人。

四、培训对象

今年县级培训班开设在麻栗镇阿月村,主要学员为德昌县水稻现代农业园区河西片区种养大户,我们将在片区内优选年龄在16周岁至55周岁之间,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种养殖水平较高、具有较高的实际生产经营技能、接受技术培训能力较强、乐于帮助周边农户的参加系统培训,普通农户参训率高于50%。 (略) 州级调训的学员从年龄在18-55岁周岁,学历在初中以上,由各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推荐,并自愿参加培训的涉农企业技术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中选定。

五、确定县级培训机构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财政厅及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承担德昌县2023年县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六、分层分类培育、补助标准及资金分配

省级以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为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育,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农业经理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含省外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注重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中培训模块要求设计培训班课程内容和课时,从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中优选2个作为今年高素质农民县级实训点位。

(三)培训师资队*建设。

建设专职师资队*,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培训机构加强培训师资队*建设,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 (略) 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熟悉县域生产实际情况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进行授课。

(四)教学管理。

做好教学双方精准对接,坚持分门类组织参训学员、分专业开展培训服务,推广分段化、专业化、模块化培育模式。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线上学与课程内容相匹配。

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政策,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的意识,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着重要吸引更多青年农民参加培育。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落实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堂课”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负责人在开班第一课上向参训学员讲解培训的目的、意义,并核实学员身份,在培训过程中做好日常的培训抽查工作,确保培训保质保量完成。

(二)开展学员满意度测评。

线上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线下开展学员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满意度需在85%以上(含85%)。

(三)培训结束后开展县级培训验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小组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四)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

(五)注重培训效果。

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要求,及时充实培训内容。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和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工学结合、田间课堂、实践培训等形式,保证培训效果,切实促进增收。

九、项目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补助总资金31万元,具体使用如下:省级调训农业领军人才1人,农业经理人3人,共3.4万元;州级调训农业经理人10人,共8.0万元;县级培训65人,共19.6万元。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中产生的教材费、教学耗材费、教师讲课费、学员食宿费、实训费、宣传组织费、教学交通费、参观学习观摩及后续跟踪服务费等方面,不得用在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十、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8月-9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到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9月-11月, (略) 州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12月,项目总结、绩效评价等。

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扫一扫手机访问当前页面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23〕49号)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县31万元项目资金,在我县培育高素质农民79人。为扎实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培训任务,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69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3〕184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经需求调查,结合德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建设好安宁河“天府第二粮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农牧并重、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班次完成培育任务。

三、培训层次、类别及计划

(一)省级调训4人,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人,农业经理人3人。

(二)州级调训10人,全部为农业经理人。

(三)县级培训65人,为粮经复合种植专业的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带头人。

四、培训对象

今年县级培训班开设在麻栗镇阿月村,主要学员为德昌县水稻现代农业园区河西片区种养大户,我们将在片区内优选年龄在16周岁至55周岁之间,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种养殖水平较高、具有较高的实际生产经营技能、接受技术培训能力较强、乐于帮助周边农户的参加系统培训,普通农户参训率高于50%。 (略) 州级调训的学员从年龄在18-55岁周岁,学历在初中以上,由各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推荐,并自愿参加培训的涉农企业技术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中选定。

五、确定县级培训机构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财政厅及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承担德昌县2023年县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六、分层分类培育、补助标准及资金分配

省级以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为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育,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农业经理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含省外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注重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中培训模块要求设计培训班课程内容和课时,从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中优选2个作为今年高素质农民县级实训点位。

(三)培训师资队*建设。

建设专职师资队*,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培训机构加强培训师资队*建设,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 (略) 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熟悉县域生产实际情况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进行授课。

(四)教学管理。

做好教学双方精准对接,坚持分门类组织参训学员、分专业开展培训服务,推广分段化、专业化、模块化培育模式。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线上学与课程内容相匹配。

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政策,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的意识,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着重要吸引更多青年农民参加培育。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落实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堂课”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负责人在开班第一课上向参训学员讲解培训的目的、意义,并核实学员身份,在培训过程中做好日常的培训抽查工作,确保培训保质保量完成。

(二)开展学员满意度测评。

线上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线下开展学员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满意度需在85%以上(含85%)。

(三)培训结束后开展县级培训验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小组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四)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

(五)注重培训效果。

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要求,及时充实培训内容。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和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工学结合、田间课堂、实践培训等形式,保证培训效果,切实促进增收。

九、项目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补助总资金31万元,具体使用如下:省级调训农业领军人才1人,农业经理人3人,共3.4万元;州级调训农业经理人10人,共8.0万元;县级培训65人,共19.6万元。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中产生的教材费、教学耗材费、教师讲课费、学员食宿费、实训费、宣传组织费、教学交通费、参观学习观摩及后续跟踪服务费等方面,不得用在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十、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8月-9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到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9月-11月, (略) 州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12月,项目总结、绩效评价等。

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扫一扫手机访问当前页面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