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白鹤镇2020年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白鹤镇2020年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825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白鹤镇2020年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3〕57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避免出现违法用地情况,原则同意将瓦浦新建混凝土排水沟调整为土沟,长度993米。
(二)为保证结构稳定,原则同意瓦浦增加护岸基础抛石加固932.57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避免出现违法用地情况,原则同意取消南兴港河道拓宽(取消水土保护毯护岸1143.98米、开挖土方2630立方米);另外,取消项目*域部分工程内容(取消新建栏杆3135米、防汛通道2775 平方米、*域绿化 27850.84 平方米、斜坡绿化22459.54平方米)。
(二)因美丽乡村建设,村内道路布局调整,南兴港新建桥梁处已无通行需求,原则同意取消南兴港新建桥梁l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沪水务〔2023〕825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白鹤镇2020年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3〕57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避免出现违法用地情况,原则同意将瓦浦新建混凝土排水沟调整为土沟,长度993米。
(二)为保证结构稳定,原则同意瓦浦增加护岸基础抛石加固932.57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避免出现违法用地情况,原则同意取消南兴港河道拓宽(取消水土保护毯护岸1143.98米、开挖土方2630立方米);另外,取消项目*域部分工程内容(取消新建栏杆3135米、防汛通道2775 平方米、*域绿化 27850.84 平方米、斜坡绿化22459.54平方米)。
(二)因美丽乡村建设,村内道路布局调整,南兴港新建桥梁处已无通行需求,原则同意取消南兴港新建桥梁l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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