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王夹岙水库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王夹岙水库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202 (略) 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王夹岙水库”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202 (略) 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王夹岙水库
项目概况:王夹岙水 (略) 鹿山街道雅致村,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坝坝面进行清表和护砌,适当调整上下游坝坡,在大坝背坡脚扩建排水棱体,新建溢洪道进口段、消力池、放水设施和启闭设施,提升原虹吸管、启闭机房和出水渠,增设安全监测设施,对库区清淤,拆除违章建筑,消除蚁患等。
二、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鹿山街道富豪路202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唐先生/*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宏正 (略)
单位地址: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710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
电子邮箱:*@*q.com
四、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前期相关资料、依据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项目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略) 鹿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202 (略) 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王夹岙水库”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202 (略) 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鹿山街道王夹岙水库
项目概况:王夹岙水 (略) 鹿山街道雅致村,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坝坝面进行清表和护砌,适当调整上下游坝坡,在大坝背坡脚扩建排水棱体,新建溢洪道进口段、消力池、放水设施和启闭设施,提升原虹吸管、启闭机房和出水渠,增设安全监测设施,对库区清淤,拆除违章建筑,消除蚁患等。
二、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鹿山街道富豪路202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唐先生/*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宏正 (略)
单位地址: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710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
电子邮箱:*@*q.com
四、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前期相关资料、依据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项目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略) 鹿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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