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HT2023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HT2023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HT(2023)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云南红塔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给予出具YXHT(2023)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红产园管函〔2023〕22号)已收悉。根据《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XHT(2023)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地 (略) 红塔区研和街道中小企业创业园内,用地总面积15178平方米(22.767亩)。(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二、用地性质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容积率≥0.6;
(二)建筑密度≥30%;
(三)绿地率≤20%;
(四)建筑限高≤24米。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并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南侧、北侧, (略) 道路交叉路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三)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用地红线、绿地、高压线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应符合《控规》、《技术规定》。建筑间距、与相邻单位用地界线的距离还应满足日照要求。鼓励与周边地块合并开发建设。
(四)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技术规定》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及导引要求进行设计。
(五)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六)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七)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方案为准。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 (略) 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 (略)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 (略) 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60%,SS去除率不小于42%,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不小于88m3/h㎡。 (略) 建设指导性指标:下凹式绿地率不小于40%,绿色屋顶率不小于5%,透水铺装率不小于35%。
(二)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小于0.2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小于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本规划条件附位置示意图、用地规划图,文图一体方为有效。在地块建设方案报批前, (略) 规划调整,地块建设方案应服 (略) 规划。
附件:
1、YXHT(2023)2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YHTC(2019)7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备注:图则中红色部分为本次用地红线。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HT(2023)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云南红塔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给予出具YXHT(2023)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红产园管函〔2023〕22号)已收悉。根据《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XHT(2023)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地 (略) 红塔区研和街道中小企业创业园内,用地总面积15178平方米(22.767亩)。(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二、用地性质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容积率≥0.6;
(二)建筑密度≥30%;
(三)绿地率≤20%;
(四)建筑限高≤24米。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并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南侧、北侧, (略) 道路交叉路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三)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用地红线、绿地、高压线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应符合《控规》、《技术规定》。建筑间距、与相邻单位用地界线的距离还应满足日照要求。鼓励与周边地块合并开发建设。
(四)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技术规定》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及导引要求进行设计。
(五)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六)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七)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方案为准。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 (略) 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 (略)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 (略) 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60%,SS去除率不小于42%,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不小于88m3/h㎡。 (略) 建设指导性指标:下凹式绿地率不小于40%,绿色屋顶率不小于5%,透水铺装率不小于35%。
(二)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小于0.2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小于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本规划条件附位置示意图、用地规划图,文图一体方为有效。在地块建设方案报批前, (略) 规划调整,地块建设方案应服 (略) 规划。
附件:
1、YXHT(2023)2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YHTC(2019)7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备注:图则中红色部分为本次用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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