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举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仪式
陆良县举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仪式
7月16日,*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开工在项目现场举行开工仪式。市 (略) 长李家文同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方国营同志,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波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卫红同志,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秀生同志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席活动。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确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规模4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协同日处理污泥30吨,新建飞灰填埋场5.21万方,渗沥液日处理120吨,占地面积101.98亩,估算总投资3.68亿元。
2021年11月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了《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省住建厅2022年3 (略) 发改委申请调整将项目纳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长期规划(2019-2030年)》。2022年12月12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权县城乡综合管理局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主体。12月20日完成可研初稿。2023年2月1日完成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初稿的编制工作。2月23日委托咨询服务单位编制了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协议并进行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3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招标公告。4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了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为上海 (略) ,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6月份*良城投控股集团与上海 (略) 经过多轮谈判, (略) 。6月20日完成了土地摘牌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规划选址、地灾评估、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审定批准,确定了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方为上海 (略) 控股,*良 (略) 参股,依法签订投资协议,组建*良 (略) 为项目经营主体,完成项目用地挂牌出让工作。 (略) ( (略) )解除投资协议取得初步共识,现已启动地表清理工作,水、电、路、气要素全部保障到位,同步启动了项目环评、水保及项目申请核准等。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4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将有效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现状, (略) 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我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7月16日,*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开工在项目现场举行开工仪式。市 (略) 长李家文同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方国营同志,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波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卫红同志,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秀生同志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席活动。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确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规模4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协同日处理污泥30吨,新建飞灰填埋场5.21万方,渗沥液日处理120吨,占地面积101.98亩,估算总投资3.68亿元。
2021年11月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了《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省住建厅2022年3 (略) 发改委申请调整将项目纳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长期规划(2019-2030年)》。2022年12月12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权县城乡综合管理局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主体。12月20日完成可研初稿。2023年2月1日完成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初稿的编制工作。2月23日委托咨询服务单位编制了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协议并进行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3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招标公告。4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了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为上海 (略) ,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6月份*良城投控股集团与上海 (略) 经过多轮谈判, (略) 。6月20日完成了土地摘牌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规划选址、地灾评估、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审定批准,确定了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方为上海 (略) 控股,*良 (略) 参股,依法签订投资协议,组建*良 (略) 为项目经营主体,完成项目用地挂牌出让工作。 (略) ( (略) )解除投资协议取得初步共识,现已启动地表清理工作,水、电、路、气要素全部保障到位,同步启动了项目环评、水保及项目申请核准等。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4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将有效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现状, (略) 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我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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