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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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关于安徽光势 (略) 《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光势 (略) 《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台创园合庐产业新城汤池大道与神龙大道交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 安徽光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长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庐江县台创园合庐产业新城汤池大道与神龙大道交口西北角,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电池车间、组件车间、特气站、硅烷站、氢气站、动力站、化学品库、综合库、罐区等,购置发片机、链式清洗机组、清洗制绒自动线、PECVD自动线、PVD自动线、丝网印刷生产机组、串焊机、焊接机、层压机等生产设备,布置异质结叠层电池生产线6条、电池组件组装生产线4条,配套建设废气和废水处理装置、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形成年产3.6GW高效异质结叠层电池和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电池车间产生的含氟废水和废气喷淋处理产生的含氟废水、电池车间产生的酸碱废水和废气喷淋产生的酸碱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酸碱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规模1700t/d;含氟废水经含氟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处理规模为2500t/d,处理工艺为三级物化钙盐沉淀)后会同循环冷却塔排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排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混合后由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合庐产业新城郭河片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污水排放口COD、SS、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氟化物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链式清洗及清洗制绒线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链式清洗及清洗制绒线碱性废气经二级酸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PECVD废气以及硅烷站换气尾气经硅烷燃烧器和scrubber燃烧器+滤筒除尘器+水洗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池组件生产线中串焊、汇流带焊接、焊接引线等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层压、打胶、灌胶、固化、酒精擦拭工序废有机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塔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储罐呼吸气经碱喷淋塔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 电池和组件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碱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危废送至危废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化学品包装物(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有机溶剂及酸碱液手套/抹布等,建设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含氟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在鉴定结果确定以前全部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要求进行管理,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利用处置。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危废库等采取重点防渗;CDS站、*类仓库、污水处理站(包括事故池)、仓库、动力站、电池车间、组件车间、一般固废库、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应在厂区内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设置二座容积分别为1300m3、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座2000m3的应急事故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化品库、危废库、罐区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以北厂界外延480m、南厂界外延350m、西厂界外延330m、东厂界外延50m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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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光势 (略) 《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光势 (略) 《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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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徽光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3.6GW异质结叠层电池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台创园合庐产业新城汤池大道与神龙大道交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 安徽光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长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庐江县台创园合庐产业新城汤池大道与神龙大道交口西北角,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电池车间、组件车间、特气站、硅烷站、氢气站、动力站、化学品库、综合库、罐区等,购置发片机、链式清洗机组、清洗制绒自动线、PECVD自动线、PVD自动线、丝网印刷生产机组、串焊机、焊接机、层压机等生产设备,布置异质结叠层电池生产线6条、电池组件组装生产线4条,配套建设废气和废水处理装置、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形成年产3.6GW高效异质结叠层电池和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电池车间产生的含氟废水和废气喷淋处理产生的含氟废水、电池车间产生的酸碱废水和废气喷淋产生的酸碱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酸碱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规模1700t/d;含氟废水经含氟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处理规模为2500t/d,处理工艺为三级物化钙盐沉淀)后会同循环冷却塔排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排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混合后由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合庐产业新城郭河片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污水排放口COD、SS、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氟化物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链式清洗及清洗制绒线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链式清洗及清洗制绒线碱性废气经二级酸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PECVD废气以及硅烷站换气尾气经硅烷燃烧器和scrubber燃烧器+滤筒除尘器+水洗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池组件生产线中串焊、汇流带焊接、焊接引线等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层压、打胶、灌胶、固化、酒精擦拭工序废有机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塔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储罐呼吸气经碱喷淋塔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 电池和组件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碱雾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危废送至危废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化学品包装物(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有机溶剂及酸碱液手套/抹布等,建设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含氟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在鉴定结果确定以前全部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要求进行管理,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利用处置。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危废库等采取重点防渗;CDS站、*类仓库、污水处理站(包括事故池)、仓库、动力站、电池车间、组件车间、一般固废库、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应在厂区内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设置二座容积分别为1300m3、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座2000m3的应急事故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化品库、危废库、罐区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以北厂界外延480m、南厂界外延350m、西厂界外延330m、东厂界外延50m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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