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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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肇环建

〔2023〕19号

2023-10-31

(略)

(略) 德庆县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明高速公路电力迁改施工项目SJ01、SJ02单元500kV迁改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肇环建

〔2023〕20号

2023-10-31

广东葛洲坝 (略)

(略) 高要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 (略) 起诉。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肇环建〔2023〕1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肇环建〔2023〕2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明高速公路电力迁改施工项目SJ01、SJ02单元500kV迁改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肇环建

〔2023〕19号

2023-10-31

(略)

(略) 德庆县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明高速公路电力迁改施工项目SJ01、SJ02单元500kV迁改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肇环建

〔2023〕20号

2023-10-31

广东葛洲坝 (略)

(略) 高要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 (略) 起诉。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肇环建〔2023〕1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东航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肇环建〔2023〕2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肇明高速公路电力迁改施工项目SJ01、SJ02单元500kV迁改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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