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新进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新进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 (略) 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中路245号 |
建设单位 | (略) 新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 (略) 因生产调整需要,拟将生产 (略) 前山福溪工业区D9栋B、C座一、二 (略) 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中路 245 号 2#厂房-1区,原地址厂房将不再使用。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使用厂房为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2433平方米,预计年产塑料件244吨、模具20套。 |
环评机构 | 绿益粤(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金湾区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大门口水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10月12日10月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 (略) 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中路245号 |
建设单位 | (略) 新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 (略) 因生产调整需要,拟将生产 (略) 前山福溪工业区D9栋B、C座一、二 (略) 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中路 245 号 2#厂房-1区,原地址厂房将不再使用。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使用厂房为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2433平方米,预计年产塑料件244吨、模具20套。 |
环评机构 | 绿益粤(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金湾区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大门口水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10月12日10月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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