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建设项目
东莞市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简沙洲宝健路89号 |
建设单位 | (略) 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万江街道简沙洲宝健路89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42"33.506"、北纬23°0"29.749"),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720m2,建筑面积720m2。项目主要从事平口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平口袋1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拟将吹膜、切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内不设宿舍、不设卫生间,故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员工上卫生间依托周围社区公共卫生设施及员工出租屋。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每日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3-11-0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简沙洲宝健路89号 |
建设单位 | (略) 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万江永恒包装制品加工店(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万江街道简沙洲宝健路89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42"33.506"、北纬23°0"29.749"),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720m2,建筑面积720m2。项目主要从事平口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平口袋1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拟将吹膜、切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内不设宿舍、不设卫生间,故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员工上卫生间依托周围社区公共卫生设施及员工出租屋。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每日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3-11-0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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