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拟审批《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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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拟审批《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均依托厂区内现有地块进行改扩建,主要涉及联合厂房(包括下料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检测返修间的改造,另在厂区内联合厂房外,处理能力10m3/h(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南侧新建备件库房,其他附属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客车已配套设施,如:联合站房、试车跑道、工艺停车场、门房、给水、排水、供电、空压站、天然气供应系统等。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年产2000辆客车的生产厂房内进行改造扩建,新增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线,最终在厂区内形成年产2000辆客车和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的综合性制造生产线。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污染源

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需集中收集,在施工场地中设置5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砼搅拌、砂浆用水过程及施工场地降尘洒水。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做到不外排,废水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2

废气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原材料在场内长时间堆放,减少扬尘产生量。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3)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

(4)为减轻运输车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专门设置洒水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5)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并限速行驶。

(6)装修阶段采用环保型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废气产生量。

(7)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

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开挖量较小,挖填方基本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厂区已设置的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并纳入园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安宁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2)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可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方处置。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可做到100%合理处置,固废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

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

(2)选用低噪声机械,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6

生态环境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1

废水

(1)生产期间,改扩建项目新增工艺水洗废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现有处理能力为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西侧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期间,改扩建项目新增漆雾水帘净化系统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水旋净化废水暂存池(容积为100m3)沉淀后分批次均匀注入厂区现有处理规模为8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全部回用于改扩建项目喷漆房漆雾水帘净化系统,不外排。

(3)生产期间,改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西侧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检修期间(不生产),改扩建项目新增槽体清洗废水、槽液排放废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现有处理能力为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西侧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如下,1)喷漆室废水暂存池(依托)、污水处理站(依托)、危废站(依托)、事故池(依托)、油漆间(依托)等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并设置防腐层。对于危废暂存间,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2)涂装区(新建)、焊装区(改建)、总装区(改建)、检测返修区(改建)、备件库房(新建)、联合站房(依托)、化粪池(依托)等区域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 ≥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3)车间生活间(依托)、停车场(依托)和道路(依托)等划分为非污染防渗区,进行简单防渗,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根据调查,改扩建项目依托工程地下水防渗均符合环保要求。此外,厂区危废站东北侧已有水井作为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控井(位于厂区地下水流向下游),监控改扩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情况,厂区南侧下地坪哨村水井作为背景监测井(位于项目区地下水流向上游,且与本项目之间区域无其他污染企业),正常工况下每季度监测1次,事故状态下连续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COD、氟化物。

3

大气

(1)机械加工粉尘: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使用的锯切机、等离子切割机、焊接等工位上方新建集气臂,开料粉尘及焊接烟尘经废气管道收集,依托原有项目客车生产焊接废气处理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原有高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7%,粉尘收集效率按95%计,其中:开料粉尘未捕集到的颗粒物中80%车间沉降,20%通过车间门、窗溢散至大气环境中;焊接烟尘未捕集到的颗粒物通过车间门、窗溢散至大气环境中。

(2)脱脂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脱脂工序依托客车涂装车间现有脱脂槽进行,脱脂槽设置于封闭空间内,脱脂废气依托脱脂槽上方管道负压收集,通过原有高15m的排气筒(DA019、DA020)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脱脂废气集气设施收集效率约80%以上,少量有机废气在人员进出时通过门逸散出厂房外,进入大气环境中。

(3)电泳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电泳工序依托客车涂装车间现有电泳槽进行,电泳槽设置于封闭空间内,电泳废气依托电泳槽上方管道负压收集,通过原有高15m的排气筒(DA021)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泳废气集气设施收集效率约80%以上,少量有机废气在人员进出时通过门逸散出厂房外,进入大气环境中。

(4)喷漆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喷漆室封闭,喷漆废气(含调漆、喷漆、流平、冷却等工序废气)负压收集,经新增“水帘净化装置+过滤棉过滤装置+石灰粉过滤装置+吸附浓缩装置+喷漆废气RCO装置”处理,未被吸附浓缩装置吸附的废气通过新增DA02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缩后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喷漆废气RCO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新增DA02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5)烘干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烘干废气主要产生于电泳烘干、喷漆烘干,采用直接烘干方式,烘干燃烧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低氮燃烧技术(设置低NOx燃烧器),烘干室封闭,烘干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一同负压收集,经新增烘干废气RCO装置处理后由新增DA028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6)脱脂燃烧机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时脱脂燃烧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低氮燃烧技术(设置低NOx燃烧器),燃料废气由燃烧机配套废气管道收集后依托原有高15m的排气筒(DA025)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燃气排放标准限值。

(7)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

1)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改扩建项目生产所需漆料每次按需采购,厂内少量储存,通过汽车*运将由铁桶密 (略) 油漆间暂存,需使用时由人工搬运至喷漆房,在密闭喷漆房内开启后与稀释剂等添加剂按比例混合,倒入喷漆罐中,并通过压缩空气产生的负压由喷枪喷至工件表面上。

2)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改扩建项目电泳漆使用水性环保漆,工艺中的脱脂、电泳工序均布置于密闭房间内,操作间顶部设置集气系统,负压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改扩建项目设置独立的密闭的色漆喷漆室(含调漆)、清漆喷漆室(含调漆)、色漆流平室、清漆流平室、色漆冷却室、清漆冷却室,其中,色漆、清漆的调漆工序均在对应喷漆室内进行;喷漆、流平、冷却过程在一体化设计的室内完成,色漆流平及冷却废气、清漆流平及冷却废气分别作为色漆喷漆工段、清漆喷漆工段循环补风最终全部进入对应工段配套的废气收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改扩建项目设置独立的密闭的电泳烘干室、色漆烘干室、清漆烘干室,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苯、*苯、二*苯、挥发性有机物)最终全部进入对应工段配套的废气收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3)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改扩建项目废水输送管道均为密闭管道;水帘喷漆室废水暂存池及处理规模为5m3/h(80m3/d)的污水处理站均位于涂装车间内部,其中,处理规模为5m3/h(80m3/d)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水池均为封闭式,水帘喷漆室废水暂存池为敞口式,主要处理喷漆房含VOCs的废水;处理规模为10m3/h(240m3/d)的污水处理站位于涂装车间外南侧,其配套水池为敞口式,主要处理脱脂、锆化、电泳工段水洗废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对含VOCs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面上方100mm处的VOCs浓度进行检测,若检测浓度大于或等于100umol/mol,则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9.2.2要求设置浮动顶盖,或采用固定顶盖,收集废气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或其他等效措施

4)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若发生系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成后再同步投入使用。

4

固体

废物

(1)脱脂工位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渣(废油脂);脱脂槽、锆化槽、电泳槽产生废渣(废脱脂液、废锆化液、废电泳液);油漆、溶剂等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液压油等矿物油;喷漆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及石灰粉等介质;低浓度有机废气吸附浓缩装置产生的废吸附介质;喷漆水帘室循环水池产生的漆泥;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均属于危废废物,专用收集桶/箱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站,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板材、管件开料、钻孔、剪切、切角等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金属边角料;部件组焊过程产生的废焊料;外协件等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纸盒、废包装膜;滤筒除尘器收集的金属废屑及焊烟渣等收集后作为废品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3)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RO膜由设备厂家负责回收。

(4)滤筒除尘器废滤芯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清运。

(5)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5

噪声

①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厂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

③在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或加装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

④泵类、风机等设备基础加装减震垫、橡胶垫等,泵类接口采用柔性连接,管道支架做弹性支撑等。

⑤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对于噪声影响较大的生产车间局部墙壁采用吸声材料,以确保隔声降噪效果。

⑥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润滑紧固;定期维护、检修、加固支架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6

土壤

(1)源头控制措施: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2)过程控制措施:改扩建项目针对各类废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改扩建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此外,改扩建项目依托的现有工程均按原环评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涉及地面漫流途径须设置厂区防控、危化品围堰、地面硬化等措施。对于项目事故状态的污水,必须保证在未经处理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流出厂界。项目须贯彻“围、追、堵、截”的原则,采取多级防护措施,确保事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出厂界。第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装置危化品围堰,使泄漏物料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此外,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3)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对厂区内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建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分别在生产废水处理站附近、厂界外下风向1000m范围内分别布点。

7

风险

(一)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改扩建项目喷漆室废水暂存池、污水处理站、危废站、事故池、油漆间等区域均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施,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改扩建项目联合站房、化粪池等区域均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施,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改扩建项目车间生活间、停车场和道路等均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施,划分为非污染防渗区。改扩建项目依托工程地下水防渗均符合环保要求。

(2)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改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3座总容积为340m3的事故应急池(池顶敞口式),其中2座为160m3,1座为20m3

(3)油漆涂料及危险废物泄露事故防范措施:改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原有项目危废站暂存,购置的油漆涂料依托原有项目油漆间暂存。现有危废间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按“素土回填夯实+砂石进行换填+环氧沥青+环氧玻璃钢布+水涂膜防水层+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工序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且设有围堰、事故导流沟及事故收集池等,油漆间按“素土回填夯实+砂石进行换填+环氧沥青+环氧玻璃钢布+水涂膜防水层+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工序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及设置围堰,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危废站、油漆间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物料泄漏。当发现包装桶发生破裂导致泄露时,及时转移泄露物至完好的包装桶。

(二)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改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可以确定风险设施平面布置满足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工程控制措施:(1)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要求: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2)火灾事故防范措施:每天对车间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为设备故障而引起火灾,对生产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车间内原材料区和危险废物存放间门口配套设置灭火器,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并定期组织相关的消防演练。(3)其他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1)定期检查废气治理设备完好情况,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大气污染;定期监测,确保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危废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加强管理。2)一旦出现事故,立即由平时的生产管理体制转为事故处理管理体制,进行处理事故的指挥决策。对于大气环保措施失灵时,应停止生产,杜绝污染源。3)燃气调压站、输送管道等处严格禁止吸烟等明火火源出现。设置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生产工人需经培训、考核上岗,学习工艺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要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等。4)清理现场、维修设备、查清事故原因,处理人员伤亡时间,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污染程度并及时处理污染事故。

8

生态

改扩建项目均依托厂区内现有地块进行改扩建,主要涉及联合厂房(包括下料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检测返修间的改造,另在厂区内联合厂房外,处理能力10m3/h(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南侧新建备件库房,其他附属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客车已配套设施,厂区内基本硬化,不设生态保护措施。

9

其他

(1)定期对喷漆烘干工序及电泳烘干工序生产设备、脱脂燃烧机、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状态,做到废气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应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维护与运行管理,确保各项运行参数正常,确保废水停留时间充足,提高破乳效果,曝气时间充足,合理使用药剂,污泥及时清掏等,使回用水质做到达标回用,若完善以上措施后,废水中的BOD5仍持续出现超标现象,应立即对原水BOD5初始本底浓度进行监测,并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30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于2023年7月4日, (略) 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q.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通信地址: (略) 西山区兴苑新居2栋1楼

邮编:*

附件:

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均依托厂区内现有地块进行改扩建,主要涉及联合厂房(包括下料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检测返修间的改造,另在厂区内联合厂房外,处理能力10m3/h(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南侧新建备件库房,其他附属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客车已配套设施,如:联合站房、试车跑道、工艺停车场、门房、给水、排水、供电、空压站、天然气供应系统等。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年产2000辆客车的生产厂房内进行改造扩建,新增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线,最终在厂区内形成年产2000辆客车和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的综合性制造生产线。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污染源

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需集中收集,在施工场地中设置5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砼搅拌、砂浆用水过程及施工场地降尘洒水。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做到不外排,废水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2

废气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原材料在场内长时间堆放,减少扬尘产生量。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3)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

(4)为减轻运输车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专门设置洒水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5)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并限速行驶。

(6)装修阶段采用环保型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废气产生量。

(7)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

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开挖量较小,挖填方基本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厂区已设置的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并纳入园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安宁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2)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可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方处置。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可做到100%合理处置,固废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

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

(2)选用低噪声机械,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6

生态环境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1

废水

(1)生产期间,改扩建项目新增工艺水洗废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现有处理能力为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西侧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期间,改扩建项目新增漆雾水帘净化系统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水旋净化废水暂存池(容积为100m3)沉淀后分批次均匀注入厂区现有处理规模为8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全部回用于改扩建项目喷漆房漆雾水帘净化系统,不外排。

(3)生产期间,改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西侧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检修期间(不生产),改扩建项目新增槽体清洗废水、槽液排放废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现有处理能力为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项目西侧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如下,1)喷漆室废水暂存池(依托)、污水处理站(依托)、危废站(依托)、事故池(依托)、油漆间(依托)等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并设置防腐层。对于危废暂存间,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2)涂装区(新建)、焊装区(改建)、总装区(改建)、检测返修区(改建)、备件库房(新建)、联合站房(依托)、化粪池(依托)等区域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 ≥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3)车间生活间(依托)、停车场(依托)和道路(依托)等划分为非污染防渗区,进行简单防渗,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根据调查,改扩建项目依托工程地下水防渗均符合环保要求。此外,厂区危废站东北侧已有水井作为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控井(位于厂区地下水流向下游),监控改扩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情况,厂区南侧下地坪哨村水井作为背景监测井(位于项目区地下水流向上游,且与本项目之间区域无其他污染企业),正常工况下每季度监测1次,事故状态下连续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COD、氟化物。

3

大气

(1)机械加工粉尘: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使用的锯切机、等离子切割机、焊接等工位上方新建集气臂,开料粉尘及焊接烟尘经废气管道收集,依托原有项目客车生产焊接废气处理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原有高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7%,粉尘收集效率按95%计,其中:开料粉尘未捕集到的颗粒物中80%车间沉降,20%通过车间门、窗溢散至大气环境中;焊接烟尘未捕集到的颗粒物通过车间门、窗溢散至大气环境中。

(2)脱脂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脱脂工序依托客车涂装车间现有脱脂槽进行,脱脂槽设置于封闭空间内,脱脂废气依托脱脂槽上方管道负压收集,通过原有高15m的排气筒(DA019、DA020)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脱脂废气集气设施收集效率约80%以上,少量有机废气在人员进出时通过门逸散出厂房外,进入大气环境中。

(3)电泳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电泳工序依托客车涂装车间现有电泳槽进行,电泳槽设置于封闭空间内,电泳废气依托电泳槽上方管道负压收集,通过原有高15m的排气筒(DA021)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泳废气集气设施收集效率约80%以上,少量有机废气在人员进出时通过门逸散出厂房外,进入大气环境中。

(4)喷漆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喷漆室封闭,喷漆废气(含调漆、喷漆、流平、冷却等工序废气)负压收集,经新增“水帘净化装置+过滤棉过滤装置+石灰粉过滤装置+吸附浓缩装置+喷漆废气RCO装置”处理,未被吸附浓缩装置吸附的废气通过新增DA02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缩后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喷漆废气RCO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新增DA02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5)烘干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烘干废气主要产生于电泳烘干、喷漆烘干,采用直接烘干方式,烘干燃烧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低氮燃烧技术(设置低NOx燃烧器),烘干室封闭,烘干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一同负压收集,经新增烘干废气RCO装置处理后由新增DA028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6)脱脂燃烧机废气:改扩建项目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时脱脂燃烧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低氮燃烧技术(设置低NOx燃烧器),燃料废气由燃烧机配套废气管道收集后依托原有高15m的排气筒(DA025)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燃气排放标准限值。

(7)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

1)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改扩建项目生产所需漆料每次按需采购,厂内少量储存,通过汽车*运将由铁桶密 (略) 油漆间暂存,需使用时由人工搬运至喷漆房,在密闭喷漆房内开启后与稀释剂等添加剂按比例混合,倒入喷漆罐中,并通过压缩空气产生的负压由喷枪喷至工件表面上。

2)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改扩建项目电泳漆使用水性环保漆,工艺中的脱脂、电泳工序均布置于密闭房间内,操作间顶部设置集气系统,负压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改扩建项目设置独立的密闭的色漆喷漆室(含调漆)、清漆喷漆室(含调漆)、色漆流平室、清漆流平室、色漆冷却室、清漆冷却室,其中,色漆、清漆的调漆工序均在对应喷漆室内进行;喷漆、流平、冷却过程在一体化设计的室内完成,色漆流平及冷却废气、清漆流平及冷却废气分别作为色漆喷漆工段、清漆喷漆工段循环补风最终全部进入对应工段配套的废气收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改扩建项目设置独立的密闭的电泳烘干室、色漆烘干室、清漆烘干室,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苯、*苯、二*苯、挥发性有机物)最终全部进入对应工段配套的废气收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3)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改扩建项目废水输送管道均为密闭管道;水帘喷漆室废水暂存池及处理规模为5m3/h(80m3/d)的污水处理站均位于涂装车间内部,其中,处理规模为5m3/h(80m3/d)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水池均为封闭式,水帘喷漆室废水暂存池为敞口式,主要处理喷漆房含VOCs的废水;处理规模为10m3/h(240m3/d)的污水处理站位于涂装车间外南侧,其配套水池为敞口式,主要处理脱脂、锆化、电泳工段水洗废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对含VOCs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面上方100mm处的VOCs浓度进行检测,若检测浓度大于或等于100umol/mol,则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9.2.2要求设置浮动顶盖,或采用固定顶盖,收集废气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或其他等效措施

4)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若发生系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成后再同步投入使用。

4

固体

废物

(1)脱脂工位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渣(废油脂);脱脂槽、锆化槽、电泳槽产生废渣(废脱脂液、废锆化液、废电泳液);油漆、溶剂等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液压油等矿物油;喷漆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及石灰粉等介质;低浓度有机废气吸附浓缩装置产生的废吸附介质;喷漆水帘室循环水池产生的漆泥;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均属于危废废物,专用收集桶/箱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站,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板材、管件开料、钻孔、剪切、切角等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金属边角料;部件组焊过程产生的废焊料;外协件等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纸盒、废包装膜;滤筒除尘器收集的金属废屑及焊烟渣等收集后作为废品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3)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RO膜由设备厂家负责回收。

(4)滤筒除尘器废滤芯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清运。

(5)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5

噪声

①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厂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

③在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或加装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

④泵类、风机等设备基础加装减震垫、橡胶垫等,泵类接口采用柔性连接,管道支架做弹性支撑等。

⑤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对于噪声影响较大的生产车间局部墙壁采用吸声材料,以确保隔声降噪效果。

⑥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润滑紧固;定期维护、检修、加固支架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6

土壤

(1)源头控制措施: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2)过程控制措施:改扩建项目针对各类废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改扩建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此外,改扩建项目依托的现有工程均按原环评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涉及地面漫流途径须设置厂区防控、危化品围堰、地面硬化等措施。对于项目事故状态的污水,必须保证在未经处理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流出厂界。项目须贯彻“围、追、堵、截”的原则,采取多级防护措施,确保事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出厂界。第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装置危化品围堰,使泄漏物料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此外,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3)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对厂区内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建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分别在生产废水处理站附近、厂界外下风向1000m范围内分别布点。

7

风险

(一)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改扩建项目喷漆室废水暂存池、污水处理站、危废站、事故池、油漆间等区域均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施,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改扩建项目联合站房、化粪池等区域均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施,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改扩建项目车间生活间、停车场和道路等均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施,划分为非污染防渗区。改扩建项目依托工程地下水防渗均符合环保要求。

(2)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改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3座总容积为340m3的事故应急池(池顶敞口式),其中2座为160m3,1座为20m3

(3)油漆涂料及危险废物泄露事故防范措施:改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原有项目危废站暂存,购置的油漆涂料依托原有项目油漆间暂存。现有危废间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按“素土回填夯实+砂石进行换填+环氧沥青+环氧玻璃钢布+水涂膜防水层+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工序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且设有围堰、事故导流沟及事故收集池等,油漆间按“素土回填夯实+砂石进行换填+环氧沥青+环氧玻璃钢布+水涂膜防水层+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工序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及设置围堰,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危废站、油漆间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物料泄漏。当发现包装桶发生破裂导致泄露时,及时转移泄露物至完好的包装桶。

(二)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改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可以确定风险设施平面布置满足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工程控制措施:(1)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要求: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2)火灾事故防范措施:每天对车间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为设备故障而引起火灾,对生产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车间内原材料区和危险废物存放间门口配套设置灭火器,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并定期组织相关的消防演练。(3)其他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1)定期检查废气治理设备完好情况,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大气污染;定期监测,确保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危废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加强管理。2)一旦出现事故,立即由平时的生产管理体制转为事故处理管理体制,进行处理事故的指挥决策。对于大气环保措施失灵时,应停止生产,杜绝污染源。3)燃气调压站、输送管道等处严格禁止吸烟等明火火源出现。设置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生产工人需经培训、考核上岗,学习工艺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要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等。4)清理现场、维修设备、查清事故原因,处理人员伤亡时间,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污染程度并及时处理污染事故。

8

生态

改扩建项目均依托厂区内现有地块进行改扩建,主要涉及联合厂房(包括下料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检测返修间的改造,另在厂区内联合厂房外,处理能力10m3/h(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南侧新建备件库房,其他附属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客车已配套设施,厂区内基本硬化,不设生态保护措施。

9

其他

(1)定期对喷漆烘干工序及电泳烘干工序生产设备、脱脂燃烧机、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状态,做到废气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应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维护与运行管理,确保各项运行参数正常,确保废水停留时间充足,提高破乳效果,曝气时间充足,合理使用药剂,污泥及时清掏等,使回用水质做到达标回用,若完善以上措施后,废水中的BOD5仍持续出现超标现象,应立即对原水BOD5初始本底浓度进行监测,并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30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于2023年7月4日, (略) 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q.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通信地址: (略) 西山区兴苑新居2栋1楼

邮编:*

附件:

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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