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罐区成品油储罐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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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罐区成品油储罐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07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T2罐区成品油储罐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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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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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罐区成品油储罐改造项目
国投(洋浦) (略) "
园一路北侧T2罐区
海南 (略)
国投洋浦油储拟对T2罐区已建8座5万m3成品油储罐进行改造为储存原油或稀释沥青,浮顶结构形式由单盘式内浮顶改造为单盘式外浮顶,改造后单座罐容均变更为4.7万m3,其中6座(TK2502、TK2504、TK2601~2604)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选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分析了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以新带老环保措施;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提出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泄漏、防火的规范和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鼓励类项目中“七、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禁止准入的行业、工艺、产品及开发活动清单;本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本项目建设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洋浦港总体规划(修订)》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等清洁生产指标处于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经核算,厂区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未超过排污许可量(有组织487.5t/a,无组织89.49t/a),因此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指标。
(1)废水:本项目依托的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已长时间稳定运营,各季度的常规监测均能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2)废气:油品装船废气依托油气回收装置对油品装船废气进行处理。为了防止石化品在输送过程中泄漏对大气的污染,工艺专业选用性能、材料良好的输液设备、管道、阀门;装卸采用浸没式作业方式,把输液管伸入到船舱底部,使石化品液面缓慢下降,以减少液体的飞溅;同时控制装卸的温度和流速,介质温度高,易挥发;流速快,压力高,喷溅;搅动大,造成的损耗也大。另外,运营中必须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杜绝管线,阀门的跑、冒、滴、漏。 (3)噪声:工艺专业选择低噪设备或有降噪设计的设备。生产区域的噪声等级控制在<85db(A)。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已与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库区危废暂存库,并执行了危废转移制度。本项目依托库区危废暂存库,码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收集后转移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海洋:根据《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琼土环资自字[2012]7号)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洋浦经济开发区局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批复》(琼府函[2015]31号),本项目所在地海域为洋浦港区(HN098DⅣ),周边海域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为洋浦排污混合区(HN010W)、洋浦工业用水区(HN069CⅢ)。根据《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81号)、《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年)》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本项目所在海域属“洋浦港港口航运区”。 (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4)声环境: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及港区功能,本工程所在区域噪声为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5)生态: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人民政府,2005年6月),规划区属I海南岛海岸带生态区、I-4西部海积阶地与沙丘岸生态亚区中的I-4-5儋州和洋浦工业发展生态功能区,见表2.2 3。根据《中共洋浦工委办公室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办字[2021]45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
本项目在平面布置、安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船舶碰撞、装卸过程、海上泄漏及管线泄漏方面采取相应的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并按码头等级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溢油处理器材;事故发生后可迅速作出反应,有效地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扩散,最大限度地降低油品泄漏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制定了《国投(洋浦)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涵盖了库区和码头两部分,并于2019年6月5日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2019-007-M)。并分别于2021年10月18日经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更新备案(备案编号:*-2021-011-M)。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对《国投(洋浦)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增加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07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T2罐区成品油储罐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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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罐区成品油储罐改造项目
国投(洋浦) (略) "
园一路北侧T2罐区
海南 (略)
国投洋浦油储拟对T2罐区已建8座5万m3成品油储罐进行改造为储存原油或稀释沥青,浮顶结构形式由单盘式内浮顶改造为单盘式外浮顶,改造后单座罐容均变更为4.7万m3,其中6座(TK2502、TK2504、TK2601~2604)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选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分析了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以新带老环保措施;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提出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泄漏、防火的规范和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鼓励类项目中“七、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禁止准入的行业、工艺、产品及开发活动清单;本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本项目建设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洋浦港总体规划(修订)》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等清洁生产指标处于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经核算,厂区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未超过排污许可量(有组织487.5t/a,无组织89.49t/a),因此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指标。
(1)废水:本项目依托的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已长时间稳定运营,各季度的常规监测均能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2)废气:油品装船废气依托油气回收装置对油品装船废气进行处理。为了防止石化品在输送过程中泄漏对大气的污染,工艺专业选用性能、材料良好的输液设备、管道、阀门;装卸采用浸没式作业方式,把输液管伸入到船舱底部,使石化品液面缓慢下降,以减少液体的飞溅;同时控制装卸的温度和流速,介质温度高,易挥发;流速快,压力高,喷溅;搅动大,造成的损耗也大。另外,运营中必须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杜绝管线,阀门的跑、冒、滴、漏。 (3)噪声:工艺专业选择低噪设备或有降噪设计的设备。生产区域的噪声等级控制在<85db(A)。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已与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库区危废暂存库,并执行了危废转移制度。本项目依托库区危废暂存库,码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收集后转移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海洋:根据《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琼土环资自字[2012]7号)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洋浦经济开发区局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批复》(琼府函[2015]31号),本项目所在地海域为洋浦港区(HN098DⅣ),周边海域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为洋浦排污混合区(HN010W)、洋浦工业用水区(HN069CⅢ)。根据《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81号)、《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年)》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本项目所在海域属“洋浦港港口航运区”。 (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4)声环境: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及港区功能,本工程所在区域噪声为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5)生态: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人民政府,2005年6月),规划区属I海南岛海岸带生态区、I-4西部海积阶地与沙丘岸生态亚区中的I-4-5儋州和洋浦工业发展生态功能区,见表2.2 3。根据《中共洋浦工委办公室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办字[2021]45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
本项目在平面布置、安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船舶碰撞、装卸过程、海上泄漏及管线泄漏方面采取相应的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并按码头等级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溢油处理器材;事故发生后可迅速作出反应,有效地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扩散,最大限度地降低油品泄漏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制定了《国投(洋浦)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涵盖了库区和码头两部分,并于2019年6月5日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2019-007-M)。并分别于2021年10月18日经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更新备案(备案编号:*-2021-011-M)。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对《国投(洋浦)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增加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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