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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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10月30日我局拟对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375号
  电话:0452-*
  邮编:*
  项目名称: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甘南县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工程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雨水排涝治理工程方案为在园区西侧新建一条雨水排水沟道分洪、沟道长 865m;建设内容包括沟道开挖及防护;新建建筑物 3 座,分别为新建分水墙 1 座、预应力桥 1 座、开敞式排水闸 1 座;配套工程有警示围栏 1800m,田间路 42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附近公共厕所,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2、废气
  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剥离的表土堆放过程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施工弃土至弃土场过程采取专业密闭运输车辆,车辆减速慢行,尽量避让周围环境敏感点。清淤过程中,在离居民点近的位置设置围栏,高度一般设置2.5~3m,避免臭气扩散。
  3、噪声
  本项目施工噪声经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后,能够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生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按征地要求,不能超出征地界限;施工中注意保护施工区周围地面植被,保护施工区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施工中凡是土石方开采量大的项目应该避开暴雨期,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表土剥离应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剥离,表层土集中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内,并对堆放场做好水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原有地类(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和管理,杜绝污染物进入水体中,禁止向河水中排放废水、废渣。




(略) 甘南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10月30日我局拟对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375号
  电话:0452-*
  邮编:*
  项目名称: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甘南县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甘南县城北产业园区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工程为雨水排涝治理工程,雨水排涝治理工程方案为在园区西侧新建一条雨水排水沟道分洪、沟道长 865m;建设内容包括沟道开挖及防护;新建建筑物 3 座,分别为新建分水墙 1 座、预应力桥 1 座、开敞式排水闸 1 座;配套工程有警示围栏 1800m,田间路 42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附近公共厕所,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2、废气
  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剥离的表土堆放过程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施工弃土至弃土场过程采取专业密闭运输车辆,车辆减速慢行,尽量避让周围环境敏感点。清淤过程中,在离居民点近的位置设置围栏,高度一般设置2.5~3m,避免臭气扩散。
  3、噪声
  本项目施工噪声经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后,能够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生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按征地要求,不能超出征地界限;施工中注意保护施工区周围地面植被,保护施工区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施工中凡是土石方开采量大的项目应该避开暴雨期,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表土剥离应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剥离,表层土集中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内,并对堆放场做好水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原有地类(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和管理,杜绝污染物进入水体中,禁止向河水中排放废水、废渣。




(略) 甘南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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