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发改审批〔2023〕116号关于泗县大田智慧农业示范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泗发改审批〔2023〕116号关于泗县大田智慧农业示范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泗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泗县大田智慧农业示范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智慧农业,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编码:2308-*-04-01-*
三、建设地点: (略) 泗县屏山镇屏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田智慧农业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2个子项,服务泗县屏山镇屏山村1000亩大田智慧农业示范园。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大田智慧农业工程 1.数字农业 采购数字智慧系统集成,对其软件开发及服务并利用。 2.智慧灌溉 地埋式自动伸缩一体化喷灌,管线布设、2套首部系统、2口井。 3.农机、无人机 采购智能农机6台,无人机3台。 (二)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1.数字指挥中心 2.田间道路工程 3.桥梁工程 4.沟渠工程 5.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其他资金。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泗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泗县大田智慧农业示范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智慧农业,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编码:2308-*-04-01-*
三、建设地点: (略) 泗县屏山镇屏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田智慧农业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2个子项,服务泗县屏山镇屏山村1000亩大田智慧农业示范园。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大田智慧农业工程 1.数字农业 采购数字智慧系统集成,对其软件开发及服务并利用。 2.智慧灌溉 地埋式自动伸缩一体化喷灌,管线布设、2套首部系统、2口井。 3.农机、无人机 采购智能农机6台,无人机3台。 (二)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1.数字指挥中心 2.田间道路工程 3.桥梁工程 4.沟渠工程 5.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其他资金。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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