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水利局关于玉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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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水利局关于玉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玉水行审〔2023〕80号

(略) :

你公司报来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项目代码:2018-*-46-02-*)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略) 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 (略) 玉州区城北街道谷山村北部二环北路831号,取水水源为苏烟水库,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口共2处,分别位于玉州区大塘镇苏烟村苏烟水库大坝右岸输水隧洞(东经110 °8 ′17″,北纬22 °46 ′20″)、苏烟水库大坝左岸输水隧洞(东经110 °8 ′25″,北纬22 °46 ′17 ″),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坝,其中右岸引水管道管径DN1200,长约15km,取水能力为1.16m3/s;左岸引水管道管径DN1200,长约14km,取水能力为1.16m3/s。取水计量设施共有两套,分别为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该项目属已建项目,合计处理规模为27万m3/d,日最大取水量27.81万m3/d。水厂由苏烟水库(含大容山引水)、郁江引水工程等双水源供水,原水取水管和净水供水管网相互连通,可实现水源互补。为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降低取用水成本,充分发挥郁江引水工程、苏烟水库双水源共用互备优势,科学、合理确定苏烟水库的可供水量,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取水。

二、苏烟水库来水量主要由苏烟水库来水、大容山水库发电尾水引水、大容山引水隧洞分水堰至大容山水库坝址区间来水等3部分组成,取水口坝址多年平均来水量为8129万m3,其中引大容山水库水量6328万m3。经分析计算,苏烟水库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7344万m3,项目取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可靠。经检测,取水口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总体上,水量、水质基本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主要为生活用水,设计供水规模27万m3/d,取水口日最大取水量27.81万m3/d,日变化系数1.2,年取水总量为7344万m3。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为1.01m3/m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中“自来水生产与供应(461)”“自来水生产(以地表水为水源)”≤1.05m3/m3(先进值)标准。项目需水预测合理,取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项目年取水量7344万m3。

四、本项目取用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水功能区及水生态、第三者取用水户影响轻微。项目取水需优先保障苏烟水库下放0.058m3/s生态流量(通过放水隧洞下放至原河道),以及大容山电站发电尾水分水堰处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0.3m3/s(通过引水隧洞前闸孔下放至原河道),确保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你单位应认真落实《 (略) 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措施。

五、该项目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的计量设施,并接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量设施在线监控。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请项目业主尽快提交《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平面布置图、管线布置图),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略) 水利局

2023年1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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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水行审〔2023〕80号

(略) :

你公司报来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项目代码:2018-*-46-02-*)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略) 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 (略) 玉州区城北街道谷山村北部二环北路831号,取水水源为苏烟水库,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口共2处,分别位于玉州区大塘镇苏烟村苏烟水库大坝右岸输水隧洞(东经110 °8 ′17″,北纬22 °46 ′20″)、苏烟水库大坝左岸输水隧洞(东经110 °8 ′25″,北纬22 °46 ′17 ″),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坝,其中右岸引水管道管径DN1200,长约15km,取水能力为1.16m3/s;左岸引水管道管径DN1200,长约14km,取水能力为1.16m3/s。取水计量设施共有两套,分别为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该项目属已建项目,合计处理规模为27万m3/d,日最大取水量27.81万m3/d。水厂由苏烟水库(含大容山引水)、郁江引水工程等双水源供水,原水取水管和净水供水管网相互连通,可实现水源互补。为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降低取用水成本,充分发挥郁江引水工程、苏烟水库双水源共用互备优势,科学、合理确定苏烟水库的可供水量,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取水。

二、苏烟水库来水量主要由苏烟水库来水、大容山水库发电尾水引水、大容山引水隧洞分水堰至大容山水库坝址区间来水等3部分组成,取水口坝址多年平均来水量为8129万m3,其中引大容山水库水量6328万m3。经分析计算,苏烟水库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7344万m3,项目取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可靠。经检测,取水口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总体上,水量、水质基本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主要为生活用水,设计供水规模27万m3/d,取水口日最大取水量27.81万m3/d,日变化系数1.2,年取水总量为7344万m3。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为1.01m3/m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中“自来水生产与供应(461)”“自来水生产(以地表水为水源)”≤1.05m3/m3(先进值)标准。项目需水预测合理,取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项目年取水量7344万m3。

四、本项目取用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水功能区及水生态、第三者取用水户影响轻微。项目取水需优先保障苏烟水库下放0.058m3/s生态流量(通过放水隧洞下放至原河道),以及大容山电站发电尾水分水堰处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0.3m3/s(通过引水隧洞前闸孔下放至原河道),确保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你单位应认真落实《 (略) 城北水厂苏烟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措施。

五、该项目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的计量设施,并接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量设施在线监控。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请项目业主尽快提交《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平面布置图、管线布置图),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略) 水利局

2023年1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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