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亭县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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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亭县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关于保亭县BT-2022-60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保亭县BT-2022-60号地块农用地转用事 (略) 政府的委托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0.1938公顷国有农用地(含耕地0.13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政府应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 (略) 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 (略) 政府批准。土地供应严格执 (略) 有关政策规定。

四、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1008万元。

五、项目具体供地情况须及 (略) 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略) 人民政府

关于保亭县BT-2022-60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保亭县BT-2022-60号地块农用地转用事 (略) 政府的委托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0.1938公顷国有农用地(含耕地0.13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政府应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 (略) 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 (略) 政府批准。土地供应严格执 (略) 有关政策规定。

四、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1008万元。

五、项目具体供地情况须及 (略) 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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