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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金锋智造中心
建设地点 (略) 东城街道牛山外经贸工业园伟祥路5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东城街道牛山外经工业园伟祥路5号(北纬22°57’45.44”,东经113°45’14.85”)。于2021年08月18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04-01-*)、于2022 (略) 市重大项目绿卡(编号:Y*),建设周期2022年-2027年,市重大项目名称:东莞金锋智造中心,项目拟设置16条前处理磷化、陶化生产线,10条前处理钝化生产线,8条电泳生产线,产品为铝合金窗户外框、铝合金门框、电动门窗合页、3C电子零配件、温度传感器外壳、设备机械外壳、儿童安全座椅、婴儿车配件,共年产量44548.8万件/年,前处理面积为1426.5834万m2/a、喷漆面积147.59万m2/a、喷粉面积745.6774万m2/a、电泳面积为131.0535万m2/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1、前处理、电泳酸雾 (1)氯化氢 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共设有5套碱液喷淋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生产线上酸雾有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的酸雾在厂界外的最大落地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喷漆、烘干废气 喷漆、烘烤车间废气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喷漆、烘烤工序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漆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在喷漆、烘干过程中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有机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厂区内浓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漆雾厂界浓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电泳、丝印、移印、粉末固化废气 丝印、移印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的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电泳、粉末固化工序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粉末固化工序SO2、NOx、烟尘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项目部分废气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丝印、移印非*烷总烃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废气厂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电泳、粉末固化工序废气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粉末固化工序的SO2、NOx、烟尘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打磨、抛光、喷砂工序 打磨、抛光、喷砂废气收集后引至 “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加工过程中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外粉尘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6天然气锅炉废气 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引致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m时,臭气浓度限值为2000)。 项目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8、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油烟拟采用静电法除油烟工艺对其进行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高空排放。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收集管理,控制无组织排放量。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道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减少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169.07t/d(67.63%)回用,剩余约80t/d(32%)经市政截污管 (略) 道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海水道,剩余0.93t/d(0.37%)为含铬、含镍浓缩液,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四、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1-0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金锋智造中心
建设地点 (略) 东城街道牛山外经贸工业园伟祥路5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东城街道牛山外经工业园伟祥路5号(北纬22°57’45.44”,东经113°45’14.85”)。于2021年08月18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04-01-*)、于2022 (略) 市重大项目绿卡(编号:Y*),建设周期2022年-2027年,市重大项目名称:东莞金锋智造中心,项目拟设置16条前处理磷化、陶化生产线,10条前处理钝化生产线,8条电泳生产线,产品为铝合金窗户外框、铝合金门框、电动门窗合页、3C电子零配件、温度传感器外壳、设备机械外壳、儿童安全座椅、婴儿车配件,共年产量44548.8万件/年,前处理面积为1426.5834万m2/a、喷漆面积147.59万m2/a、喷粉面积745.6774万m2/a、电泳面积为131.0535万m2/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1、前处理、电泳酸雾 (1)氯化氢 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共设有5套碱液喷淋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生产线上酸雾有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的酸雾在厂界外的最大落地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喷漆、烘干废气 喷漆、烘烤车间废气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喷漆、烘烤工序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漆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在喷漆、烘干过程中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有机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厂区内浓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漆雾厂界浓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电泳、丝印、移印、粉末固化废气 丝印、移印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的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第II时段排放限值;电泳、粉末固化工序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粉末固化工序SO2、NOx、烟尘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项目部分废气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丝印、移印非*烷总烃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废气厂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电泳、粉末固化工序废气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粉末固化工序的SO2、NOx、烟尘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打磨、抛光、喷砂工序 打磨、抛光、喷砂废气收集后引至 “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加工过程中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外粉尘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6天然气锅炉废气 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引致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m时,臭气浓度限值为2000)。 项目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8、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油烟拟采用静电法除油烟工艺对其进行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高空排放。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收集管理,控制无组织排放量。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道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减少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169.07t/d(67.63%)回用,剩余约80t/d(32%)经市政截污管 (略) 道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海水道,剩余0.93t/d(0.37%)为含铬、含镍浓缩液,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四、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1-0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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