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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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常州 (略) 新建3D打印生产线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3D打印生产线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联东U谷金坛科技产业园

常州 (略)

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购置CNC数控机床、3D打印机、喷砂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模型)5000件、家电零部件3000件、军工零部件2000件和小批量模具模型800件的生产规模。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3D打印、制硅胶膜、浇注烘干、酒精擦拭、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以及喷漆产生的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喷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

新建生产仓储设备项目

金坛区华城路北、复兴路东侧

创盛(常州) (略)

项目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车间,购置轧机、冲床、激光切割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智能仓储高位密集库1万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喷塑固化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喷塑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限值,NOx执行50mg/m3;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

模具及模架生产扩建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明西路59号

格瓦诺模具(常州)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模具及模架后处理工序’扩建升级改造,新增CNC加工工序、试模2工序,对试模1提升改造,将试模1改在为自动化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产品、产能不变全厂仍为年产精密模具240台、去银工段回收副产物银34.83公斤/年。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常州 (略) 新建3D打印生产线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3D打印生产线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联东U谷金坛科技产业园

常州 (略)

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购置CNC数控机床、3D打印机、喷砂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模型)5000件、家电零部件3000件、军工零部件2000件和小批量模具模型800件的生产规模。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3D打印、制硅胶膜、浇注烘干、酒精擦拭、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以及喷漆产生的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喷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

新建生产仓储设备项目

金坛区华城路北、复兴路东侧

创盛(常州) (略)

项目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车间,购置轧机、冲床、激光切割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智能仓储高位密集库1万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喷塑固化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喷塑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限值,NOx执行50mg/m3;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

模具及模架生产扩建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明西路59号

格瓦诺模具(常州)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模具及模架后处理工序’扩建升级改造,新增CNC加工工序、试模2工序,对试模1提升改造,将试模1改在为自动化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产品、产能不变全厂仍为年产精密模具240台、去银工段回收副产物银34.83公斤/年。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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