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已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公告/

已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1:38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略) 民: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略) 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以下小区(详见附件)已达到分户办证条件。各位业主可以持相关转移登记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办理登记所需携带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2.不动产转移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原件,及护照中文翻译件,经公证委托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5.受让方申请享受契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依个体情况提交材料:

(一)单身提供:户口本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能够证明单身家庭关系的材料原件(其中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身份信息材料);

(二)已婚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原件;

6.有贷款的,可一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抵押借款合同。

二、不动产登记大厅地点: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悦湖路5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石岛分中心: (略) 石岛管理区双山东路58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好运角服务站:成大东路1016号西200米德邦快递对面。

已化解项目清单.xls


已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1:38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略) 民: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略) 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以下小区(详见附件)已达到分户办证条件。各位业主可以持相关转移登记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办理登记所需携带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2.不动产转移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原件,及护照中文翻译件,经公证委托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5.受让方申请享受契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依个体情况提交材料:

(一)单身提供:户口本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能够证明单身家庭关系的材料原件(其中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身份信息材料);

(二)已婚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原件;

6.有贷款的,可一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抵押借款合同。

二、不动产登记大厅地点: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悦湖路5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石岛分中心: (略) 石岛管理区双山东路589号行政审批大厅一楼;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好运角服务站:成大东路1016号西200米德邦快递对面。

已化解项目清单.xls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