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城海委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城海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 | (略) (略) 城子河区城海委 | (略) (略) | 该项目属于改建工程, (略) 城子河区城海委,占地面积为*.72m2,新建年生产7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一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废水治理保护措施。项目水泥磨机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厂区降尘用水以蒸发的形式消耗掉,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厂区、运输、车间粉尘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粉煤灰仓应进行封闭并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无组织粉尘排放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辊压机、水泥磨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包装机、散装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水泥库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30m排气筒排放;粉尘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和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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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 | (略) (略) 城子河区城海委 | (略) (略) | 该项目属于改建工程, (略) 城子河区城海委,占地面积为*.72m2,新建年生产7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一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废水治理保护措施。项目水泥磨机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厂区降尘用水以蒸发的形式消耗掉,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厂区、运输、车间粉尘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粉煤灰仓应进行封闭并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无组织粉尘排放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辊压机、水泥磨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包装机、散装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水泥库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30m排气筒排放;粉尘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和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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