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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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

天津 (略)

(略) 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南侧

天津绿 (略)

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 (略) 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南侧,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技改内容为: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由原来10mm直径升级为1mm,同步对原料种类进行调整;更新现有挤塑设备并对排气筒进行调整;减少工作时长。项目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为年产石笼网产品4950吨、菱形网产品50吨、高碳钢丝2000吨。

1.运营期涂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袋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

天津 (略)

(略) 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南侧

天津绿 (略)

天津旭华年涂装铁丝2000吨技改项目, (略) 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南侧,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技改内容为: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由原来10mm直径升级为1mm,同步对原料种类进行调整;更新现有挤塑设备并对排气筒进行调整;减少工作时长。项目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为年产石笼网产品4950吨、菱形网产品50吨、高碳钢丝2000吨。

1.运营期涂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袋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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