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五万吨高端铝型材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关于年产五万吨高端铝型材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年产五万吨高端铝型材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五万吨高端铝型材智能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北段 695 号(甘肃宏 (略) 原有厂址内)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28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铝制品挤压、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本项目挤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喷涂工序废气主要包括脱脂工序废气、烘干固化废气、喷粉废气及喷涂废气等,脱脂工序废气经碱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烘干固化废气为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粉废气经多管旋风+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DA012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喷涂工艺中脱脂前水洗、脱脂后水洗、钝化后水洗均会产生废水,此过程产生的含氟废水经含氟废水收集池+含氟废水沉淀池预处理后同其他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经隔油池处理)进化粪池处理后前期有吸污车拉运至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待园区污水管网敷设至厂区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墙体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钝化、水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边角料、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渣、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余为一般废物。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3年8月10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宏建 (略)
联系人:张啸虎
联系电话:*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年产五万吨高端铝型材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五万吨高端铝型材智能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北段 695 号(甘肃宏 (略) 原有厂址内)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28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铝制品挤压、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本项目挤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喷涂工序废气主要包括脱脂工序废气、烘干固化废气、喷粉废气及喷涂废气等,脱脂工序废气经碱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烘干固化废气为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粉废气经多管旋风+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DA012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喷涂工艺中脱脂前水洗、脱脂后水洗、钝化后水洗均会产生废水,此过程产生的含氟废水经含氟废水收集池+含氟废水沉淀池预处理后同其他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经隔油池处理)进化粪池处理后前期有吸污车拉运至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待园区污水管网敷设至厂区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墙体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钝化、水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边角料、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渣、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余为一般废物。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3年8月10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宏建 (略)
联系人:张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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