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塘家洋村综合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温岭市新河镇塘家洋村综合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 (略) 门户网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潘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略) 民大道289号(新河自然资源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日
项目基本信息、附图
项目名称 |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综合楼 |
建设单位 |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项目地址 |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 |
用地面积 | 2318平方米 |
地上建筑面积 | 3087.85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 | 242.32平方米 |
建筑高度 | 19.85米 |
容积率 | 1.34 |
绿地率 | 30% |
建筑密度 | 29.4% |
机动车停车位 | 19辆(其中无障碍车位1辆) |
非机动停车位 | 63辆 |
非机动车智能充电口 | 9个 |
附总平面图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 (略) 门户网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潘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略) 民大道289号(新河自然资源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日
项目基本信息、附图
项目名称 |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综合楼 |
建设单位 |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项目地址 | (略) 新河镇塘家洋村 |
用地面积 | 2318平方米 |
地上建筑面积 | 3087.85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 | 242.32平方米 |
建筑高度 | 19.85米 |
容积率 | 1.34 |
绿地率 | 30% |
建筑密度 | 29.4% |
机动车停车位 | 19辆(其中无障碍车位1辆) |
非机动停车位 | 63辆 |
非机动车智能充电口 | 9个 |
附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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