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贵州喜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贵州喜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 | 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7分24.388秒,北纬26度11分22.390秒,属于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754.06m2,建设生产厂房2栋、生活办公楼1栋、总建筑面积5168.33m2。建设EPDM环保颗粒生产线2条、环保胶水生产线1条、环保硅PU材料生产线1条、硅PU塑胶跑道材料生产线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1条及相关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年产EPDM环保颗粒12000吨、环保胶水1000吨、环保硅PU材料5000吨、硅PU塑胶跑道材料3600吨、水性涂料1550吨。(注:项目所有产品生产均为“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围挡,临时堆场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废水、混凝土灰浆水、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等,在场区出入口设置1个(容积2m3)隔油沉淀池收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作场区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在场区中部设置1个(容积2m3)的沉淀池收集混凝土工程灰浆水、基坑废水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已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性声障,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塑料等)收集后外售与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运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EPDM颗粒生产线的投料区及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投料及造粒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标准限值。 (2)EPDM颗粒生产线的挤出机、硫化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挤出及硫化废气后与密炼废气(密炼机为密闭式)共用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标准要求,特征因子硫化氢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限值要求、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水性涂料生产线的水性*烯酸涂料、水性硅PU面漆生产搅拌罐(敞开式罐体)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TVO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限值要求。 (4)环保胶水、环保硅PU材料、双组份PU材料生产线的原料(含液体、粉状原料)均采用真空抽入,搅拌罐全程处于密闭状态,无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出料分装过程极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 本项目设置1台生物质蒸汽锅炉(装机容量1t/h),采用喷淋除尘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4)排放,烟尘(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设备布置时考虑厂房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厂房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定期维护,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过滤网(含过滤杂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基础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2)废包装(袋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式)收集暂存于车间,定期返回生产厂商再利用。 (3)投料、造粒收尘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密炼、挤出、硫化收尘定期清理后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树脂由供应厂家进行更换,并带走再生处置,不在本项目厂内储存。 (4)锅炉灰渣及循环水池沉渣定期清理作为有机肥还田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 | (略) (略) 马场坪工业园区 | (略) | 贵州智信 (略) | 本项 (略) 马场坪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07度30分50.741秒,26度39分41.677秒,属于塑料制品业,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0846m2,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加强保洁措施,临时弃土和粉状物料采取遮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车辆离场上路前应进行清洗,禁止带泥上路。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生活污水经旱厕(并配备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包装纸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输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项目产生弃方在项目区临时堆存,其中表土单独堆存,后期回用作回填、绿化和防护土堤施工用土,无弃方。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号厂房覆膜、印刷、裁切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号厂房拉丝、覆膜、印刷、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循环水经沉淀池(30m3)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废暂存间、原料库房的油墨储存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采用减震基座,加强维护保养和润滑。合理布置厂区,设置封闭式车间,利用厂房隔声,较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空油墨桶直接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边角料集中收集送至边角料回收造粒机中重新造粒,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站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报批稿 |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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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 | 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7分24.388秒,北纬26度11分22.390秒,属于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754.06m2,建设生产厂房2栋、生活办公楼1栋、总建筑面积5168.33m2。建设EPDM环保颗粒生产线2条、环保胶水生产线1条、环保硅PU材料生产线1条、硅PU塑胶跑道材料生产线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1条及相关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年产EPDM环保颗粒12000吨、环保胶水1000吨、环保硅PU材料5000吨、硅PU塑胶跑道材料3600吨、水性涂料1550吨。(注:项目所有产品生产均为“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围挡,临时堆场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废水、混凝土灰浆水、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等,在场区出入口设置1个(容积2m3)隔油沉淀池收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作场区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在场区中部设置1个(容积2m3)的沉淀池收集混凝土工程灰浆水、基坑废水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已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性声障,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塑料等)收集后外售与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运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EPDM颗粒生产线的投料区及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投料及造粒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标准限值。 (2)EPDM颗粒生产线的挤出机、硫化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挤出及硫化废气后与密炼废气(密炼机为密闭式)共用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标准要求,特征因子硫化氢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限值要求、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水性涂料生产线的水性*烯酸涂料、水性硅PU面漆生产搅拌罐(敞开式罐体)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TVO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限值要求。 (4)环保胶水、环保硅PU材料、双组份PU材料生产线的原料(含液体、粉状原料)均采用真空抽入,搅拌罐全程处于密闭状态,无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出料分装过程极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 本项目设置1台生物质蒸汽锅炉(装机容量1t/h),采用喷淋除尘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4)排放,烟尘(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设备布置时考虑厂房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厂房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定期维护,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过滤网(含过滤杂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基础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2)废包装(袋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式)收集暂存于车间,定期返回生产厂商再利用。 (3)投料、造粒收尘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密炼、挤出、硫化收尘定期清理后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树脂由供应厂家进行更换,并带走再生处置,不在本项目厂内储存。 (4)锅炉灰渣及循环水池沉渣定期清理作为有机肥还田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 | (略) (略) 马场坪工业园区 | (略) | 贵州智信 (略) | 本项 (略) 马场坪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07度30分50.741秒,26度39分41.677秒,属于塑料制品业,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0846m2,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加强保洁措施,临时弃土和粉状物料采取遮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车辆离场上路前应进行清洗,禁止带泥上路。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生活污水经旱厕(并配备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包装纸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输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项目产生弃方在项目区临时堆存,其中表土单独堆存,后期回用作回填、绿化和防护土堤施工用土,无弃方。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号厂房覆膜、印刷、裁切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号厂房拉丝、覆膜、印刷、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循环水经沉淀池(30m3)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 (略) 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废暂存间、原料库房的油墨储存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采用减震基座,加强维护保养和润滑。合理布置厂区,设置封闭式车间,利用厂房隔声,较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空油墨桶直接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边角料集中收集送至边角料回收造粒机中重新造粒,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站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报批稿 |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体育场馆材料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略) 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RZKtwzO8P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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